事故經過:
2014年 4月22日上午9時05分,某車間檢修班根據工作安排,進行凈化工段下料管、滾筒篩漏料點的焊接及切割工作。
工作負責人辦理了050401檢修派工單、設備驗收單和DHP050401動火票。運行人員清理了現場,并對易落粉塵點進行了噴水,同時準備了水桶和水源等滅火用具。下午16:00點左右檢修運行工范某用氣割對凈化一層東北側進立倉大提升機落料管磨漏點進行切割時,火花濺落到下落中的積塵上,引起局部著火,少量火花及火星濺到范某的臉上和腳部,使范某臉部及腳部輕微燒傷。經醫生診斷,屬輕度燒傷,但未傷及肌肉,恢復后不會留有疤痕。
原因分析:
1、范某在凈化樓一層對立倉提升機連接管道進行切割時,發生粉塵著火,導致范某被下落的燃燒粉塵擊到臉部和腳部,導致范某燒傷。
2、本次檢修,車間雖然對焊接和切割點進行了灑水,也對工作區域的粉塵進行了清掃,并在動火地點準備了水源。但沒有想到在割管道磨漏點時,發生積塵下落,是導致起火的主要原因。
3、因為立倉提升機連接管道沒有清理干凈,導致積塵冒出。在檢修工開始焊接工作前,運行和檢修人員雖然對積塵進行了清理,但沒有對焊接和切割管道內進行詳細的噴水和敲打,是導致積塵下落著火的直接原因。
防范措施:
1、在動火區域內進行動火工作前,必須提前辦理好派工單和動火工作票。
2、動火工作開始前,檢修人員必須檢查運行人員確已將設備停電,并將積塵清理干凈,向動火工作點噴水及準備充足水源后,檢查安全措施確已到位后方可開始工作。
3、動火過程中必須時刻檢查現場,發現有引發火災的隱患時,要及時進行噴水,直至消除火災隱患。
4、動火工作中斷和結束時,動火負責人要認真檢查現場,并清理好現場,發現無遺留的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5、動火工作過程中,動火監護人必須時刻在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制止,并通知工作人員應如何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