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不斷發生,違章不斷進行,這是現在中國的國情,也是我們頭疼之事,為什么血的教訓仍然抹不去內心的炸彈呢?為什么還存在那么多的違章者呢?
長時間的違章=事故
那么,預防事故就要從消除違章開始,要想消除違章就要了解違章者的心理。
違章者有哪些心理呢?總結如下:
1、僥幸心理
有些人在幾次違章沒發生事故之后,便以為永遠也出不了事故啦。把幾次違章沒出事故的偶然性和長期違章遲早要發生事故的必然性混淆。他們總覺得安全規章制度是一種不必要的麻煩,礙手礙腳,認為違章也不一定出事故,這就是僥幸心理。有些人就在這種僥幸思想的支配下,經常違章,直至發生事故
實例一
一位圓鋸木工鋸木板。按規定鋸短木板必須使用推板,不準直接用手推。但他嫌不方便,總違章用手推,連續三個月沒發生事故。他平均每天違章20次,三個月違章超過1500次。但三個月以后鋸掉了大拇指。在這以前他曾有過多次輕微擦傷或割傷。
由此可見,即使已經有上百次違章沒發生事故,也應該消除僥幸心理。雖然1500是個大數字,但三個月在人生中還是很短暫。如果每個季度都鋸掉一個大拇指或者別的什么,那么過完幾年鋸木工還剩什么呢?
美國保險公司專家W.H.海因里奇曾對不安全行為和輕傷、重傷死亡的比例做過調查統計,統計的結果是300:29:1。換句話說,就是平均每330次不安全行為中有29次受輕傷,1次重傷或死亡。國際勞工組織也做過調查統計,結論是200:20:1。兩個數據雖然有差別,但是不安全行為和傷亡事故的比例都是10:1。也就是說,平均10次不安全行為發生一次事故。
不要讓事故發生后才悔恨!
2、省能心理
人們嫌麻煩,圖省事,總想以較少的能量取得最好的效果。這種心理對技術革新一類工作有積極意義。但在安全操作方面卻常常引起不良后果。許多因違章造成的事故,都是在嫌麻煩、圖省力、少出汗、走捷徑等省能心理狀態發生的。
省能心理加僥幸心理,這是違章事故的主要原因
操作過程中不要貪圖一時的省事,你的安危關系到你家庭的幸福,在上崗前,想想你的家人,在想省事而違反安全原則的時候,同樣想想你的家人!
工作是需要效率,但是效率建立在安全的基礎上,為了家人的幸福,做一個安全、高效的員工!
3、自我表現心理
有些人越是技術差、經驗少,越要自我表現,以改變不被人重視的處境。雖然一知半解,卻表現的很自信,有把握,不懂裝懂硬充好漢。就像俗語說的半瓶子醋,越是半瓶子醋越搖的嘩嘩響。真正裝滿了,好比技術安全知識全面的人,反而不響了。有自我表現心理的人,一叫上勁,或者一有機會,就可能盲目干而違章。
實例二
某車間為夏季漏天檢修用氈布搭了個棚子。拉成氈布的大繩挨著電線時間長了磨破了電線的絕緣外皮。夜間下雨大繩被淋濕后帶電。早晨有人碰觸大繩發現有電,向大家發出警告。王某伸出手說:“我去試試”。別人勸阻他不聽,還說,“我這手能抗幾千電壓!”他剛一摸大繩,便因觸電后的肌肉痙攣而不能擺脫。他喊了一聲“有電!”舌頭就硬了,想喊“拉閘”也喊不清楚了。萬幸安全員用木棍打斷了電線才沒有死亡。
凡想在工作中表現自己的人,必然注意力分散。
又想做好工作,又想引起別人的注意,以致注意力分配失當,發生失誤而違章造成事故。
萬事量力而行,不要因為一時的沖動、逞能而破壞家庭幸福
4、經驗心理
經驗有直接經驗和間接經驗。直接經驗是自己從實踐中直接獲得的知識,間接經驗是在學習中獲得的知識。一個人的實踐范圍很小,不可能事事都依靠直接經驗取得知識,重要的是學習。有些人過分的相信直接經驗,有時可能卻是片面的經驗,而成為違章的原因。相反他忽視的安全規程等間接經驗,實際確實全面經驗。
實例三
如某廠煤庫安全員,在1月26日還要求全班“扒煤時要注意,天氣冷,煤垛已凍上一層,不大工夫就能塌下來。如果不注意,很容易被塌陷的煤埋入漏眼。”但是不到一個月,他又從錯誤的直接經驗中改變了看法,認為即使被煤埋住腿,也不至于發生危險。2月23日,他在漏眼煤堆上違章從外向里扒煤時,煤埋到膝蓋,同班人提醒他“危險!”他說不要緊。煤埋到大腿處時,同班人伸出鐵鍬柄,要拖他上來,他還說不要緊。說話間突然煤和人一起往下沉,很快被煤埋住。雖經奮力搶救,40分鐘才把他從煤中挖出來,已窒息死亡。
習慣性違章,也是經驗心理的一種表現。過分相信直接經驗的人,聽不進別人的勸告,不容易接受新的防護裝置或新的操作法。“多少年都是這么干的,也沒出事阿!”
“我師傅就是這么干的,也沒出事呀!”這就是習慣性違章。
請遵守安全規章制度,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不要過于信賴錯誤的經驗論,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和幸福開玩笑!
5、從眾心理
這是適應群體生活的一種心理反應,不和大家一致就感到一種壓力。例如在煤塵大的場所應該戴防塵口罩。由于看到大家都不戴防塵口罩,有的人不愿意受精神上的孤立,寧肯吸入煤塵也不愿意佩戴防塵口罩。再假如我們公司編織工序需要戴耳塞,大多數人都不戴,那么慢慢的就會有越來越多的人不佩戴。
6、逆反心理
在工人與領導關系緊張的時候,常常產生逆反心理。“你叫我這樣做,我偏那樣做!”有逆反心理的人,往往氣大于理,以致違章造成事故。
在否謝條件下,有些人在好奇心、好勝心、求知欲、思想偏見的情況下,產生反常心理。例如危險場所掛著“危險!禁止入內”的牌子,有的人卻偏偏要進去看看、默摸摸,結果把命送掉。
7、為趕任務、搶時間違章蠻干
任務越急,時間越緊,越容易出差錯,越要注意安全,越需要專人監護。但實際工作中有時恰恰相反,為趕任務而省略安全措施,為趕時間免去了必要的檢查,為人手緊而撤掉監護人員,以致因多人違章而造成重大事故。
實例四
1982年10月中旬,北京某造紙廠一位主管基建的副廠長在組織職工遷建三號存料大棚工程中布置校正、上檁、輔瓦楞鐵任務時,反復強調要加快施工進度,而對安全不組織研究措施,而是說了一句:“比較高(10米),要注意安全,誰掉下來也受不了。”并責成由設備副科長完成這項任務,不要基建部門插手,完成任務之后,根據情況發點獎金。設備副科長接到任務后,更省事了,不開會就讓工人干。工人在10米高處施工,登高作業沒有一根腳手架,沒有一片安全網,使用安全帶還要靠他人拽著,工人感到如履薄冰,心驚膽戰,怕危險,不愿意上,都說:“這是玩命,不是施工。”而這位設備副科長用透明度更高的經濟手段刺激大家干,說:“上面的活又上面活的錢,下面的活有下面的活的錢。”工人們干到11月12日下午1點30分時,三名在東坡沿檁作業的員工,因檁焊縫開裂,一齊從高處墜落,一人死亡,兩人重傷。
因廠長領導對安全工作只是掛在嘴邊,在無措施的情況下,用金錢刺激工人搶工程進度,這是造成一死重傷人身事故的主要原因
讓正在違章的人或是準備違章的人,了解這些我想會對他們有很好的警示,讓他們知道違章的直接受害者是他自己和他的家人,讓他們不要在事故發生后悔恨,而是在安全中體味生活的快樂與幸福!
這是我們的責任,我們因為責任而不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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