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經過
12月23日22時15分,重慶開縣高橋鎮小陽村黃泥埡口附近,正在施工的中國石油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川東北氣礦羅家16H礦井發生井噴事故。混有劇毒硫化氫毒氣的天然氣頓時沖天而起,沖高30米左右,并迅速向高橋鎮、正壩鎮、麻柳鎮等附近鄉鎮蔓延。截至28日18時40分,事故已造成243人死亡、數百人不同程度受傷。事故發生后,重慶市委、市政府,開縣各部門展開了緊急搶救,10萬群眾被連夜緊急疏散。
二、事故原因
經過專家組的分析論證,排除了不可抗力和人為破壞因素導致事故發生的可能性,認定中石油川東鉆探公司“12•23”井噴特大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
現已查明原因:
1、有關人員對羅家16H井的特高出氣量估計不足;
2、高含硫高產天然氣水**的鉆井工藝不成熟;
3、在起鉆前,鉆井液循環時間嚴重不夠;
4、在起鉆過程中,違章操作,鉆井液灌注不符合規定;未能及時發現溢流征兆,這些都是導致井噴的主要因素。
5、有關人員違章卸掉鉆柱上的回壓閥,是導致井噴失控的直接原因。
6、沒有及時采取放噴管線點火措施,大量含有高濃度硫化氫的天然氣噴出擴散,周圍群眾疏散不及時,導致大量人員中毒傷亡。
三、事故處理
認定這是一起責任事故
經檢察機關批準,重慶警方已于一月十日將“一二•二三”特大井噴事故三責任人王建東(四川石油管理局鉆采工藝研院定向井中心工程師)、宋濤(四川石油管理局川東鉆探公司鉆井二公司十二隊技術員。)、向一明(四川石油管理局川東鉆探公司鉆井二公司十二隊副司鉆)實施逮捕。而此前包括上述三人在內的五名事故責任人被警方采取過監視居住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
根據國資委的最新任免決定,中石油原副總吳耀文于1月6日被免職,同時國資委還任命周吉平、段文德、王宜林等三人出任中國石油副總經理。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總經理馬富才在川東鉆探公司井噴特大事故發生后,多次表示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提出引咎辭職。中共中央已批準馬富才辭去中共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黨組書記職務。國務院任命陳耕為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總經理。
上一篇:一起液氨泄漏事故
下一篇:北京密云“二•五”特大傷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