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適時監測生產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保護員工免受職業病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催化劑廠球磨、成型、混料、包裝崗位。
3職責
3.1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進行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并建立職業衛生管理檔案。
3.2催化劑廠負責本單位職業衛生日常管理,配置職業健康安全設施,設置警示標志,督促員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內容
公司生產活動中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生產場所和崗位必須按國家規定進行危害因素檢測。
4.1驗收檢測
公司新、改、擴項目必須嚴格執行“三同時”原則。工程竣工后要進行職業危害驗收檢測,驗收不過關的項目不得投入生產。
4.2年度檢測
4.2.1粉塵檢測,包括催化劑廠球磨、成型、混料、包裝等崗位,檢測頻率為1次/年。
4.2.2噪聲檢測,包括催化劑廠球磨、成型崗位,檢測頻率為1次/年。
上一篇:有害氣體檢測報警儀選用原則
下一篇:梁場噪聲監測實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