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加強XXX職業衛生管理工作,預防、控制或消除職業病的發生,保護職工身體健康及相關權益,特制定本程序。
2 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XXX各部門的職業衛生管理和職業病防治。
3 定義(術語)
3.1職業衛生是指勞動者從事各種職業勞動過程中的衛生問題,對各種工作中的職業危害因素所致損害或疾病的預防。
4 引用標準(法規、制度)
4.1《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02)
4.2《衛生部工業企業職工聽力保護規范》(1998)
4.3國務院44號令《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
4.4《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衛生法規匯編》(2002)
4.5《工業企業噪聲設計衛生標準》(1979)
4.6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職業衛生》(2004)
4.7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職業衛生管理規定》
4.8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放射防護管理規定》
4.9《上海石化股份公司安[2003]4號文關于進一步加強職業健康監護管理工作的通知》
4.10《上海石化股份公司(2003)安字14號關于規范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的通知》
4.11上海石化股份公司《放射防護管理規定》
4.12上海石化股份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5 工作職責
5.1XXX經理全面負責XXX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為職工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保護職工身體健康和相關權益。
5.2 生產副經理主管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解決職業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5.3 安保處是該程序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開展職業衛生管理各項工作,對各部門職業衛生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考核和業務指導。
5.4 人力資源處負責實施對員工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以及應急健康檢查;職業禁忌證員工的調崗妥善安置;特殊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管理;落實職業健康教育、培訓等相關工作。
5.4.2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組織職工開展預防職業病事故的群眾性活動,協助相關部門開展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協調并督促解決有關職業病防治的問題。
5.4.3 其他部門負責做好職業衛生管理和職業病防治相關工作。
6 工作程序
6.1工作流程
職業衛生管理流程圖見附錄A1
6.2 識別和確定職業病危害因素
6.2.1 安保處組織各部門進行作業場所危害因素的識別和確定工作。各部門應根據各自的生產作業特點,按照《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管理程序》,對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全面識別確定職業病危害因素,并形成記錄。如生產技術、工藝材料等發生變更時,應當及時識別變更作業的職業危害因素,更新記錄。
6.2.2 XXX職業危害因素內容如下:
a 粉塵類:其它(一般)粉塵;
b 放射性物質類:電離輻射;
c 化學物質類:氨氣、苯、硫化氫、甲苯、二甲苯、甲醇、汽油、丁二烯、二甲基甲酰胺、乙烯、丙烯、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硫化碳;
d 物理因素類:噪聲;
e 其它危害因素:酸、堿等。
6.3 職業危害的前期預防
6.3.1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在可行性論證階段由安保處委托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對作業場所職工健康影響作出評價,確定危害類別和職業病防護措施。
6.3.2 建設項目設計階段,技術處應當提出采用無毒代替有毒物質、低毒代替高毒物質、自動化作業程度高、避免人員直接接觸等防止職業病危害的技術措施。
6.3.3 建設項目施工階段,技改辦負責對職業衛生防護設施的施工質量和進度監督管理,保證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6.3.4 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按有關規定實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相關部門參與配合,衛生防護設施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
6.3.5 安保處組織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接受上級部門的審核監督。
6.4 職業危害告知、教育培訓
6.4.1 人力資源處在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后果、防護措施設施等內容如實告知員工,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
6.4.2 人力資源處負責安排對新員工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員工定期的職業衛生培訓。安保處和各部門配合提供培訓內容和具體培訓工作。
6.4.3安保處負責對作業場所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予以告知。
6.4.4 安保處定期公布作業場所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6.4.5 安保處定期公布作業場所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檢測結果上檢測點告知牌。
6.5 職業危害的削減控制
6.5.1 技術部門研究采用無毒或低毒的原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替代職業病危害嚴重的技術、工藝。
6.5.2 生產過程采用自動化、機械化、密閉化,實現遠程控制。
6.5.3 安裝調溫、通風、排毒、除塵設施,采取吸聲、消聲、隔聲措施。
6.5.4設置安裝毒物檢測報警器,儀表專業人員定期安排校驗,安保處、所屬部門建立報警儀臺帳,確保受控、完好。
6.5.5接觸酸堿作業點設置洗眼沖淋設施,所屬部門由專業人員對出水情況定期進行檢查。
6.5.6 生產裝置加強生產運行管理,減少非計劃停車和異常事故狀態所帶來的職業危害。
6.5.7設備部門加強設備防腐和密封管理,防止跑、冒、滴、漏。
6.6 職業危害的個體防護
6.6.1各聯合裝置(儲運分公司)控制室、消防室配備一定數量的空氣呼吸器,主要生產裝置控制室設置應急器材箱,以備現場應急處理個人防護之用,由部門安?曝撠熑粘z查管理。
6.6.2按工種崗位需要配備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和特殊防護用品,由人力資源處按《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規定》進行統計、采購、發放,建立特殊防護用品臺帳,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6.6.3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配置現場急救用品。
6.6.4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施和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相關部門必須加強維修管理,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6.7危害因素的防護管理
6.7.1 有毒有害氣體的防護管理,內容包括:
a 改進生產工藝,提高綜合利用能力,消除危險源;
b 加強設備管理,搞好密封和防腐工作,防止有毒有害氣體泄漏;
c 盡可能對易燃有毒氣體進行回收處理,杜絕隨意排放;
d 在易發生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的設備附近設置固定式檢測報警儀和安全警示標志;
e 為有毒有害崗位員工配備便攜式檢測儀、操作室配備空氣呼吸器;
f 定期舉辦自救互救技能培訓,提高員工事故狀態應急處理能力;
g 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設置警示標識和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和應急救治措施的中文警示說明。
6.7.2 腐蝕性或化學灼傷危險物品的防護管理,內容包括
a 改進工藝,實行密閉操作;
b 加強工藝設備管理,防止跑冒滴漏;
c 生產操作時,穿好防酸堿腐蝕服,戴好防酸堿手套和防護眼鏡或防護面罩;
d 在作業現場設置洗眼器噴淋設施。
6.7.3生產性粉塵(一般)的防護管理,內容包括:
a 改革工藝過程,選用不產生或少產生粉塵的工藝,從根本上消除或減少粉塵危害;
b 生產設備應盡可能密閉,使密閉系統保持一定負壓,防止粉塵外逸,安裝除塵設施;
c 做好個人防護,配戴防塵用品,加強個人衛生;
6.7.4 噪聲防護管理,內容包括:
a 嚴格執行工業企業噪聲設計衛生標準,控制和減少高噪聲設備;
b 加強噪聲作業場所的定期監測;
c 采取吸聲、消聲、隔聲等技術措施,控制噪聲傳播和反射;
d 加強個體防護,配戴防噪聲耳塞。
6.7.5 放射衛生防護管理
6.7.5.1 射線作業防護管理
各聯合裝置(儲運分公司)區域內進行射線作業,須辦理“射線作業許可證”,對工作人員進行防護知識培訓,作業時間預先告知相關員工,落實作業現場安全措施。具體參見XXX《放射防護管理規定》。
6.7.5.2 放射源料位儀防護管理
料位儀安裝地點掛放明顯的射線禁示標志。檢修或搶修料位儀安裝處的設備,須關閉料位儀并射線劑量檢測合格。檢查或檢修安裝有料位儀的設備內部,須進行拆裝料位儀處理,拆裝人員必須具有資質。具體參見XXX《放射源料位儀防護管規定》。
6.8 現場急救、事故處理
6.8.1 安保處應建立、健全XXX事故應急預案,各聯合裝置(儲運分公司)根據各自的生產特點,編制本部門事故應急預案,有計劃組織演練。
6.8.2 急性職業中毒的急救處理,急救所需的藥品、器材由醫療衛生部門承擔。
6.8.3 安保處定期組織員工自救互救培訓,醫療衛生部門對培訓進行指導。通過培訓,使員工掌握心肺復蘇救護等技能。
6.8.4 發生或可能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所在部門必須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現場自救互救,采取針對性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按規定進行事故上報、組織事故調查。職業危害事故處理按XXX《事故、事件處理和事故預防管理程序》進行。
6.9 職業衛生監測
6.9.1安保處建立XXX各裝置作業場所的定期監測、應急監測、隱患點監測臺帳。
6.9.2作業場所定期檢測工作由取得資質認證的公司環境檢測站承擔。毒物每季度檢測一次,噪聲每半年檢測一次。檢測結果由各裝置負責掛牌公布于作業現場。
6.9.3新建裝置在投料試車前,由安保處組織對本底環境的檢測,所屬裝置配合設置職業危害因素監測點、檢測項目,提供平面監測圖等相關資料。
6.10 職業健康監護
職業健康監護包括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6.10.1 職業健康檢查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或退休以及應急健康檢查。
6.10.2 安保處按時制訂職業健康專項體檢計劃,上報公司安環部。根據本單位危害因素類別,對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檢查項目、檢查周期和職業禁忌證范圍。
6.10.3 人力資源處確定當年直接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人員,并將人員名單提供安保處和相關裝置。
6.10.4人力資源處安排實施健康檢查和復查工作,并負責將體檢結果告訴體檢員工。
6.10.5 安保處計算機管理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建立作業環境監測檔案和職業(勞動)衛生檔案。
6.10.6 人力資源處檔案科按照技術檔案要求建立歷年的職工健康監護檔案原始記錄。
職業健康監護具體工作參見XXX《職業健康體檢管理規定》。
6.11 職業病防治管理
6.11.1發現職業禁忌證或者與從事作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員工,人力資源處負責落實對員工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工會組織進行監督。
6.11.2人力資源處會同工會及相關部門組織對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職業危害的員工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6.11.3 人力資源處及時安排疑似職業病人進行復查或醫學觀察。
6.11.4發現有職業病患者,必須做好職業病病人的治療、康復和定期檢查,按國家有關規定落實職業病病人的相關待遇。
6.12 糾正、預防措施
當出現職業病危害隱患時,落實責任部門,查明原因,制定整改計劃和方案,限期治理。(參見《不符合糾正與預防管理程序》)
7 相關文件
7.1《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管理程序》SPCLHB-CX-05-2005
7.2《培訓、意識和能力管理程序》SPCLHB-CX-01-2005
7.3《不符合糾正與預防管理程序》SPCLHB-CX-23-2005
7.4《記錄管理程序》SPCLHB-CX-04-2005
7.5《放射防護管理規定》SPCLHB-YK-09-39-2005
7.6《放射源料位儀安全防護管理規定》SPCLHB-YK-09-41-2005
7.7《職業性健康檢查管理規定》SPCLHB-YK-09-40-2005
7.8《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使用監督管理規定》SPCLHB-YK-09-42-2005
7.9《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規定》SPCLHB-YK-10-05-2005
8 相關記錄
8.1 《作業場所噪聲監測結果報告表》
8.2 《作業場所毒物監測結果報告表》
8.3 《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8.4 《職業衛生檔案》
8.5 《職業衛生防護設施檢查表》
附錄A1
職業衛生管理程序流程圖
XXXX公 司
作 業 場 所 監 測 結 果 報 告 表
年 季
填報單位: 部門負責人: 填表人: 表號:滬石工衛統2號
測定日期 |
裝置或車間 |
有害因素 |
崗位 |
測定地點 |
濃度(mg/m3) |
衛生標準(mg/m3) |
合格情況 |
備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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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代碼 |
名稱 |
代碼 |
名稱 |
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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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 |
平均值 |
最高允許濃度 |
時間加權平均濃度 |
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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