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總經理應按計劃規定時間間隔主持召開管理評審會,對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進行評審,以確保體系持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評審應評價管理體系方針、目標、體系改進的需求。管理評審會每年召開一次,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必要時由總經理決定增加管理評審次數。
1.1評審參加人員:公司領導層、各部門負責人。
1.2辦公室負責編制《管理評審計劃》,管理者代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辦公室負責發至參加評審的人員。參加評審人員在接到評審通知后,按要求準備好需提交的總結報告和相關資料。
1.3管理評審以會議的形式進行,由總經理主持。參加評審人員就評審內容展開討論。確定不合格和改進項目,進行原因分析,明確責任部門,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計劃和要求。
2評審的輸入
評審的輸入是為管理評審提供持續改進的信息和前提條件,明確了輸入活動要求、信息及數據,管理評審時應以書面形式輸入以下信息內容:
(1) 管理體系的審核結果(內審、外審);
(2) 公司業績和顧客滿意程度的測量結果及產品的符合性;
(3) 各部門主管的管理體系過程的運行情況總結;
(4) 以往管理評審所確定的改進措施實施情況和跟蹤、驗證結果;
(5) 預防措施及糾正措施的實施效果;
(6) 由于法律法規要求的變化所受到的影響和應變措施;
(7) 方針、www.fdcew.com目標、指標及管理方案完成情況及改進的需求、重大環境因素和重大危 險源的控制情況;
(8) 整合型管理體系的改進建議或計劃;
(9) 員工、顧客及其他相關方的投訴、意見、抱怨、建議等各種反饋信息及共同關注的問題。
3評審輸出
3.1管理評審報告作為評審輸出的形式,其內容和措施包括:
(1) 對方針和目標符合性及體系的運作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的判定;
(2) 為提高整合型管理體系及其過程有效性的改進而采取的相應措施和決定;
(3) 為提高顧客滿意度而采取的相應措施和與顧客要求有關的產品的改進;
(4) 根據內部、外部的變化,考慮自身資源的適宜性和未來的資源需求,確定保證管理體系持續改進有效運行所需各種資源;
(5) 對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總體評價。管理評審的結果應予以記錄,并形成文件。
3.2總經理對所涉及的評審內容做出評價結論,對評審后的改進活動提出明確要求。
3.3辦公室根據管理評審會議的分析、結論和記錄,編制《管理評審報告》經管理者代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發至相關部門及人員。
3.4需采取整改/改進措施時,由責任部門按管理評審提出的有關要求實施,辦公室負責對措施實施情況及其有效性進行跟蹤驗證。
3.5辦公室負責管理評審記錄的歸檔工作。
3.6由管理評審引起的文件的更改按《文件控制程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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