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和范圍
對公司在施工活動、過程和服務中的危險源進行辨識、評價與控制,最大限度地消除或降低風險,減少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施工活動、過程和服務中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及目標和管理方案實施的控制。
2.相關術語
2.1 危險源
可能導致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
2.2 風險
某一特定危險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組合。
2.3 可容許風險
根據組織的法律義務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已降至組織可接受程度的風險。
2.4 相關方
與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績效有關的或受其職業健康安全績效影響的個人或團體。
3.職責
3.1 公司安全質量部負責本程序的編制、修改和實施過程中的監督檢查。
3.2 安全質量部負責組織公司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及管理方案的制定。審核各職能部門、各項目經理部“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一覽表” “重大風險清單” “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及管理方案”;建立并更新公司總的“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一覽表”“重大風險清單”;根據確定的重大風險制定公司總的“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及管理方案”。
3.3 各項目經理部負責本項目管理活動和施工活動中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建立并更新“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一覽表”、“重大風險清單”,制定“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及管理方案”,報公司安全質量部備案。
3.4 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機關辦公區、生活區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建立并更新“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一覽表”、“重大風險清單”,制定“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及管理方案”,報公司安全質量部備案。
4.工作程序
4.1 公司及各項目經理部應成立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小組,在管理及施工活動過程中,定期開展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活動。
4.2 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的步驟:
(1)選擇施工、過程和服務,確定施工/安裝工藝流程;
。2)進行危險源辨識,即識別施工、過程和服務中的危險源;
(3)對危險源進行風險評價,編制“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一覽表”;
(4)匯總、分析、確定重大風險,編制“重大風險清單”。
4.3 選擇活動、產品或服務
根據公司生產特點,從以下四方面選擇活動、產品或服務:
。1)原材料采購、貯存和運輸;;
。2)設備運行、維護和保養;施工作業人員操作活動;
(3)施工生產工藝與安全技術管理;
。4)其他輔助活動。
4.4 根據所選擇的活動、產品和服務編制適宜的工藝流程。
4.5危險源辨識
4.5.1根據編制的工藝流程識別危險因素。辨識危險源應覆蓋施工準備至竣工交付、服務的全過程。
4.5.2 公司范圍內的危險因素存在于以下幾個環節:
(1)管理:工程技術、操作規程、人員技能培訓、教育過程控制;
(2)人員素質:人員意識、操作規程、經驗;
。3)職業健康安全條件:施工現場作業職業健康安全與條件;
。4)職業衛生、消防;
。5)其他專業公司的危害。
4.5.3 危險源辨識方法:本公司主要采取以下幾種方法
。1)工藝流程識別法;
。2)現場觀察;
。3)詢問與交流;
(4)查詢有關記錄;
。5)安全檢查表法;
。6)獲取外部信息。
4.6 風險評價方法
對作業過程中的風險評價采用直接判斷法與作業條件危害評價法相結合,評價時要考慮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將來)、三種狀態(正常、異常、緊急)情況下的危害。通過定量的評價方法分析風險導致危害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確定風險的大小。定量評價主要采取作業條件危害打分法。
作業條件危害評價方法主要是以與系統危害有關的三種因素指標值之積來評價系統人員傷亡危害的大小。三個因素是:
L——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體暴露于危害職業健康安全的頻繁程度
C——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評價公式: D=L*E*C
注:D——危害分值
。1)L——將L值最小定為0.1,最大定為10,在0.1~10之間定出若干個中間值,如下表:
概率值 |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
10 |
完全可能預料 |
6 |
相當可能 |
3 |
可能,但不經常 |
1 |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
0.5 |
很不可能,可以設想 |
0.2 |
極不可能 |
0.1 |
實際不可能 |
(2)E——將E值最小定為0.5,最大定為10,在0.5~10之間定出若干個中間值,如下表:
頻數值 |
暴露于危害職業健康安全的頻繁程度 |
10 |
連續暴露 |
6 |
每天工作時間暴露 |
3 |
每周一次暴露 |
2 |
每月一次暴露 |
1 |
每年幾次暴露 |
0.5 |
非常罕見地暴露 |
(3)C——把需要救護的輕微傷害規定為1,把造成多人死亡的可能性值規定為100,其它情況值為1~100之間,如下表:
概率值 |
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 |
100 |
大災難,許多人死亡 |
40 |
災難,數人死亡 |
15 |
非常嚴重,一人死亡 |
7 |
嚴重,重傷 |
3 |
重大,致殘 |
1 |
引人注目,需要救護 |
。4)D——危害分值。總分在20分以下是被認為低危害的,總分在320
分以上是高危害分值,應立即改善;總分在160~320分之間,屬一種必須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整改的高度危害;總分在70~160分之間,有顯著的危害性,需要及時整改。危害等級劃分如表所示:
分值 |
危 害 程 度 |
>320 |
極其危害,不可能繼續作業 |
160~320 |
高度危害,要立即整改 |
70~160 |
顯著危害,需要整改 |
20~70 |
一般危害,需要注意 |
<20 |
稍有危害,可以接受 |
4.7危害等級的劃分是憑經驗判斷,難免帶有局限性,應用時可根據實際情況予以修正。
4.8 判定重大風險和控制計劃的制定
4.8.1 直接判斷法。凡具備以下條件的均應判定為重大風險:
(1)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
。2)相關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的;
(3)曾發生過事故,且沒有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的;
(4)直接觀察到可能導致危害的錯誤,且無適當控制措施的;
4.8.2 通過作業條件危害評價方法評價出的危險源,總分>160分的,也評價為重大風險。
4.8.3 項目經理部成立后,公司安全質量部應及時下發公司總的“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一覽表、“重大風險清單”、“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及管理方案”,指導項目經理部,結合工程具體情況開展本項目的危險源辨識、評價工作,建立項目經理部的“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一覽表”、“重大風險清單”、“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及管理方案”,報公司管理者代表批準,安全質量部備案。
4.8.4公司安全質量部根據各項目經理部及綜合管理部上報的“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一覽表”、“重大風險清單”、“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及管理方案”,組織危險源辨識評價小組成員進行評審、確認、匯總,確定公司范圍內的重大風險,建立公司總的“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一覽表”、“重大風險清單”、“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及管理方案”,報公司管理者代表批準后下發各職能部門和各項目經理部。
4.9風險控制
4.9.1公司安全質量部與相關部門應監督、協調各單位對評價出的重大風險進行有效控制。其控制方法:
。1)制定目標管理方案;
(2)制定管理程序;
。3)培訓與教育;
(4)制定應急預案;
。5)加強現場監督檢查;
。6)保持現有措施。
4.9.2依據作業條件危害評價的結果,各單位對未列為重大風險的危險源(一般隱患、違章)可由項目經理部組織整改,維持現有的運行控制并加強管理。
4.10危險源與重大風險的評審、修訂
4.10.1當發生下列情況時,公司安全質量部應按上述程序,及時組織進行危險源辨識與評價工作:
(1)當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發生較大變更時;
(2)當本組織活動、產品、服務發生較大變化時;
(3)公司經營宗旨和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及目標發生重大變更時。
4.10.2項目經理部應在每一分部工程施工前對重大風險進行評審確認,留下相關記錄。
4.10.3 安全質量部每年應至少組織一次危險源和重大風險的重新評價工作。
4.11 工作檢查
公司安全質量部至少每半年一次對本程序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填寫《工作檢查記錄》,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跟蹤處理或執行《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5.相關文件
5.1 《QEO 管理手冊》
6.記錄
6.1 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一覽表 JL-- 502-01
6.2 重大風險清單 JL-- 502-02
6.3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