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機、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等施工起重機械的操作(也稱為司機)、指揮、司索等作業人員屬特種作業,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施工起重機械(也稱垂直運輸設備)必須有相應的制造(生產)許可證企業生產,并有出廠合格證。其安裝、拆除、加高及附墻施工作業,必須由相應作業資格的隊伍作業,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其他非專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安裝、拆卸、加高及附墻施工作業前,必須有經審批、審查的施工方案,并進行方案及安全技術交底。
一、塔式起重機使用安全常識
1、起重機“十不吊”:
⑴ 超載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⑵ 指揮信號不明確不吊;
⑶ 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不吊;
⑷ 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
⑸ 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的缺陷或損傷不吊;
⑹ 斜拉歪吊和埋入地下物不吊;
⑺ 單根鋼絲不吊;
⑻ 工作場地光線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和指揮信號不吊;
⑼ 重物棱角處與捆綁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不吊;
⑽ 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2、塔式起重機吊運作業區域內嚴禁無關人員入內,起吊物下方不準站人。
3、司機(操作)、指揮、司索等工種應按有關要求配備,其他人員不得作業。
4、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運物件。
5、作業人員必須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吊物起吊前作業人員應撤離。
6、吊物的捆綁要求:
⑴ 吊運物件時,應清楚重量,吊運點及綁扎應牢固可靠;
⑵ 吊運散件物時,應用鐵制合格料斗,料斗上應設有專用的牢固的吊裝點;料斗內裝物高度不得超過料斗上口邊,散粒狀的輕浮易撒物盛裝高度應低于上口邊線10cm;
⑶ 吊運長條狀物品(如鋼筋、長條狀木方等),所吊物件應在物品上選擇兩個均勻、平衡的吊點,綁扎牢固;
⑷ 吊運有棱角、銳邊的物品時,鋼絲繩綁扎處應作好防護措施。
二、施工電梯使用安全常識
施工電梯也稱外用電梯,也有稱為(人、貨兩用)施工升降機,是施工現場垂直運輸人員和材料主要機械設備。
1、電梯在大雨、大霧、六級以上大風以及導軌架、電纜等結冰時,必須停止使用。并將梯籠降到底層,切斷電源。暴風雨后,應對電梯各安全裝置進行一次檢查,確認正常,方可使用。
2、電梯底籠周圍2.5m范圍,應設置防護欄桿。
3、電梯使用應有明確的聯絡信號,禁止用敲打、呼叫等聯絡。
4、乘坐電梯時,應先關好安全門,再關好梯籠門,方可啟動電梯。
5、梯籠內乘人或載物時,應使載荷均勻分布,不得偏重;嚴禁超載運行。
6、等候電梯時,應站在建筑物內,不得聚集在通道平臺上,也不得將頭手伸出欄桿和安全門外。
7、操作人員應根據指揮信號操作。作業前應鳴聲示意。在電梯未切斷總電源開關前,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崗位。
8、施工電梯發生故障的處理
在運行中發現故障時,不可驚慌,電梯的安全裝置將提供可靠的保護;并且聽從專用人員的安排,或等待修復,或按專業人員指揮撤離。
9、作業后,應將梯籠降到底層,各控制開關撥到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閉鎖梯籠門和圍護門。
三、物料提升機使用安全常識
物料提升機有龍門架、井字架式的,也有的稱為(貨用)施工升降機,是施工現場物料垂直運輸的主要機械設備。
1、物料提升機用于運載物料,嚴禁載人上下;裝卸料人員、維修人員必須在安全裝置可靠或采取了可靠的措施后,方可進入吊籠內作業。
2、物料提升機進料口必須加裝安全防護門,并按高處作業規范搭設防護棚,并設安全通道,防止從棚外進入架體中。
3、物料提升機在運行時,嚴禁對設備進行保養、維修,任何人不得攀登架體和從架體內穿過。
4、運載物料的要求
⑴ 運送散料時,應使用料斗裝載,并放置平穩;使用手推斗車裝置于吊籠時,必須裝將手推斗車平穩并制動放置,注意車把手及車不能伸出吊籠;
⑵ 運送長料時,物料不得超出吊籠;物料立放時,應捆綁牢固;
⑶ 物料裝載時,應均勻分布,不得偏重,嚴禁超載運行。
5、物料提升機的架體外側應用小網眼安全網封閉,防止物料在運行時墜落。
6、禁止在物料提升機架體上焊接、切割或者鉆孔等作業,防止損傷架體的任何構件。
7、出料口平臺應牢固可靠,并應安裝防護欄桿和安全門。運行時安全門應保持關閉。
8、作業人員等待吊籠時,應在建筑材物內或者平臺內距安全門1m以上處等待。嚴禁將頭手伸出欄桿或安全門。
12、進出料口應安裝明確的聯絡信號,高架提升機還應可視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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