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致可燃物自燃的兩個條件,一是可燃物因某種原因放熱,二是熱量不易散失得以積聚。
影響放熱速率的主要因素有:
(1)發熱量:發熱量大,則可能積聚的熱量也大。
(2)溫度:一般來說,可燃物溫度越高,導致放熱的物理、化學或生物作用越強烈,所放熱量也越多。
(3)水分:可燃物中水分的存在,會對某些放熱反應起催化作用,加速了這些反應,如水結干性油脂的氧化、規程植物的發酵等都有催化作用。
熱量積聚主要與下列因素有關:
(1)可燃物的導熱率:可燃物導熱率越小,所放熱量越不容易散失。
(2)規程狀態:薄片狀、粉末狀可燃料規程緊密,熱量不容易導出而散失。
(3)空氣的流通:空氣流通有利于散熱,在通風的場所儲存的物品很少發生自燃。
人們可根據以上分析,采取防范措施,預防自燃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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