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安全運輸涉及到許多因素,不同物品有不同的要求,但就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總體而言,其主要共同要求有如下幾方面:
(一)包裝要完好
要保證運輸的安全,首先要求包裝要完好。成品出廠就要包裝完好。內包裝的材質即使和內容物長期接觸,也不能起化學反應,也不能有溶解、溶脹、軟化、強度降低等物理效應。
大容量包裝宜用金屬襯塑桶裝,既牢固,又不透光。
石油醚、苯能使塑料溶脹的溶劑,少量用玻璃瓶裝,大量用金屬桶裝,腐蝕性強的硝酸、溴等危險品可用瓷罐盛裝。
固體物質也可用塑料袋作內包裝,再加堅固的外包裝。
電石桶如果不充氮氣難免有氣侵入而產生乙炔,另外,過氧化氫也會慢慢分解,放出氧氣,所以應在桶上開小孔,以排泄氣體,防止桶內壓力過高。除電石、過氧化氫等少數品種外,無論何種材質的包裝,封口均須嚴密。
若內包裝完好,而外包裝損壞,應將外包裝修好后再裝卸、運輸。
若外包裝字跡模糊,難以辨認,或者發現外包裝品名與內包裝品名不一致時,不可貿然運輸,應與生產單位或發貨單位聯系,或者退還。
(二)并裝禁忌
無論何種運輸方式,并裝禁忌的原理都是一樣的,即兩者相混能發生放熱反應的物質,以及滅火方法不同的物質,均不能混裝,其原則如下:
1.爆炸品應單獨運輸,并須經公安機關批準。
2.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若在封閉運輸工具內(船艙)運輸,則氮氣鋼瓶與氯氣鋼瓶、氫氣鋼瓶與氨氣鋼瓶、液氯鋼瓶與液氨鋼瓶不可同室運輸,乙炔氣體鋼瓶除與惰性氣體鋼瓶外,應單獨裝運。
3.易燃液體、易燃固體不可與氧化劑、氧化性酸類、氧氣鋼瓶、自然物品混裝。
4.自燃物品不可與氧化劑、易燃固體、遇濕易燃物品、易燃液體、腐蝕性物品混裝。遇濕易燃物品不可與氧化劑、含水物品、酸性腐蝕品混裝。
5.氧化劑最好能單獨裝運。嚴禁與金屬鈉、鉀、氫、硼、電石、金屬氫化物類,易燃液體、易燃固體、強酸性腐蝕品、)(其是散發酸性氣體的物品,以及還原劑等混裝,與不屬于危險物品的易燃、可燃性有機物也不可混裝。
還應注意,一級無機氧化劑不可與有機氧化劑混裝;亞硝酸鹽類、亞氯鹽類不可與其它氧化劑混裝,以免一旦接觸,發生反應,引起火災爆炸危險。
6.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其中氰化物類不可與散發酸性氣體的腐蝕品混裝,有機毒害品不得與氧化劑混裝,一般以單獨裝運為宜。
7.放射性物品應單獨裝運。
8.腐蝕品中的有機物不得與硝酸、氧化劑等混裝,漂白粉不宜與各類有機物混裝。
(三)氣象條件
1.遇濕易燃物品與遇水會分解的物品不宜在雨天、霧天運輸,實在不得不運輸時,必須使用確保不漏水的車箱,裝卸過程不得在露天進行。
2.沸點低、遇熱易揮發的一級易燃液體,應根據當地氣溫情況合理安排運輸,一般當氣溫超過30℃,丙酮、石油醚、二硫化碳、乙醚、乙腈、丙烯腈、苯、環氧丙烷、醋酸乙酯等應安排夜運。
3.低溫下易凝固或發生變化的物質在氣溫低時,運輸中應該保溫。對凝固時體積膨脹的物質,尤其要注意保溫,以免遇冷固化,將容器脹裂,或遇熱液化,使危險品流出,引起危險。
4.雪地運輸易爆危險物品時應特別小心,以防車輛制動發生困難而撞擊翻車,引起危險。
5.如遇大霧天,除管道運輸外,不但遇濕易燃、易分解的危險品不宜運輸,其它危險品也不宜運輸。因為大霧天能見度太低,車船運輸事故率高,若為汽車運輸,還加上霧天路面滑的不安全因素,尤其危險,不過對鐵路運輸的影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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