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險化學品包裝的作用
化學品包裝是化學工業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一種產品從生產、銷售到使用,在經過裝卸、儲存、運輸等過程中,產品將不可避免地受到碰撞、跌落、沖擊和振動。一個好的包裝,將會很好地保護產品,減少運輸過程中的破損,使產品安全地到達用戶手中。這一點對于危險化學品顯得尤為重要。包裝方法得當,就會降低儲存、運輸中的事故發生率,否則,就有可能導致重大事故。
危險化學品包裝主要是用來盛裝危險化學品并保證其安全運輸的容器,一般分運輸包裝和銷售包裝。危險化學品包裝應具有:
①防止危險品因不利氣候或環境影響造成變質或發生反應;
、跍p少運輸中各種外力的直接作用;
③防止危險品撒漏、揮發和不當接觸;
④便于裝卸、搬運。
(2)危險化學品包裝分類
危險化學品包裝按危險品種類可分為通用包裝,氣瓶、爆炸品和腐蝕性特殊包裝等。按材質可分為紙質、木質、金屬、玻璃、陶瓷或塑料包裝等;按包裝容器類型可分為桶、箱和袋包裝等;按包裝形式,有單一包裝、復合包裝和中型散裝容器等。
①包裝物、容器分類
根據國家標準GB/T15098-1994《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類別劃分原則》和GB12463-1990《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規定,除了爆炸品、氣體、感染性物品和放射性物品外,其他危險貨物按其呈現的危險程度、包裝結構強度和防護性能,將危險品包裝分成三類:Ⅰ類包裝、Ⅱ類包裝、Ⅲ類包裝。
Ⅰ類包裝:貨物具有較大危險性,包裝強度要求高;
Ⅱ類包裝:貨物具有中等危險性,包裝強度要求較高;
、箢惏b:貨物具有的危險性小,包裝強度要求一般。
、诎b物、容器范圍
(a)包裝物
按照《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所列的包裝容器種類,共有19種:鋼(鐵)桶、鋁桶、鋼罐、膠合板桶、本琵琶桶、硬質纖維板桶、硬紙板桶、塑料桶(罐)、天然木箱、膠合板箱、再生木板箱、硬質板箱(瓦楞紙箱、鈣塑板箱)、鋼箱、紡織品編織袋、塑料編織袋、塑料袋、紙袋、瓶(壇)、筐(簍)。
(b)容器
所稱容器是指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的壓力容器、凈重超過400kg、容積超過450L的包裝容器,包括汽車、火車、船用槽罐和溶解氣體鋼瓶。
《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還規定了危險品包裝的四種試驗方法,即堆碼試驗、跌落試驗、氣密試驗和液壓試驗。
(3) 危險化學品包裝要求
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包裝有著嚴格的要求,先后制定了相關的標準和規章,如GB190-1990《危險貨物包裝標志》、GB191-1990《包裝儲存圖示標志》、GB12463-1990《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GB/T15098-1994《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類別劃分原則》、JT12463-88《公路水路危險貨物包裝基本要求和性能試驗》、《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定點生產管理辦法》(國家經貿委第37號令)等,在這些標準、規章中對危險貨物的包裝提出了具體的要求。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的材質、型式、規格、方法和單件質量(重量),應當與所包裝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用途相適應,便于裝卸、運輸和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容器,必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濟貿易管理部門審查合格的專業生產企業定點生產,并經國家質檢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方可使用;對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在使用前,應當進行檢查,并做出記錄,檢查記錄應當至少保存2年。
《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定點生產管理辦法》主要內容為:
、傥kU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必須由取得定點證書的專業生產企業定點生產。未取得定點證書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用于危險化學品包裝的包裝物、容器。定點證書和定點標志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統一印制。
②定點企業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凵暾埗c生產的企業應當提交的申報材料。
④申請和審批。
、荼O督管理。
、蘖P則。
(4)危險化學品包裝定點生產
、俣c生產企業的基本條件
除必須取得由質檢部門發放的危險品及其包裝物、包裝容器的生產許可證外,還必須通過有關主管部門的生產定點審批,取得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危險化學品包裝容器生產定點證書,才能生產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包裝容器。定點生產企業申辦定點證書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a)具有營業執照;
(b)具有固定的能夠滿足生產需要的場所;
(c)具有能夠保證產品質量的專業生產、加工設備和檢測檢驗手段;
(d)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工藝技術規程和產品質量標準;
(e)具有完善的產品質量管理體系;
(f)具有滿足生產需要的專業技術人員、技術工人和特種作業人員;
(g)生產的包裝物、包裝容器屬壓力容器或氣瓶的,必須具有壓力容器或氣瓶制造許可證書。
②申請及審批程序
申請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包裝容器生產定點的企業,應提交以下申報材料:
(a)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包裝容器生產定點申請表;
(b)營業執照副本;
(c)企業生產條件評價報告書;
(d)生產、加工設備和檢測、檢驗設備及儀器清單;
(e)質量管理手冊;
(f)產品質量標準復印件;
(g)有關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復印件。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全國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定點生產的監督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包裝物、容器定點生產的監督管理,并審批發放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定點生產企業證書。
申請包裝物生產定點的企業應將申報材料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由設區的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并對生產現場進行審核,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簽署審查意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收到設區的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上報的材料后,組織審核,對符合規定的,書面通知申請企業通過生產定點審批,并頒發定點證書。
取得定點證書的企業,應當在其生產的包裝物、容器上標注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定點生產標志。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產品質量進行定期的或不定期的檢查。
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及其配載的容器必須按照國家關于船舶檢驗的規范進行生產,并經海事管理機構認可的船舶檢驗機構檢驗合格,方可投放使用。
(5) 危險化學品包裝的安全技術要求
危險化學品的包裝應結構合理,具有一定強度,防護性能好。包裝的材質、型式、規格、方法和單件質量(重量),應與所裝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用途相適應,并便于裝卸、運輸和儲存。
包裝質量良好,其構造和封閉形式應能承受正常儲存、運輸條件下的各種作業風險,不應因溫度、濕度或壓力的變化而發生任何滲(撤)漏;包裝表面清潔,不允許粘附有害的危險物質。
包裝與內裝物直接接觸部分,必要時應有內涂層或進行防護處理,包裝材質不得與內裝物發生化學反應而形成危險產物或導致削弱包裝強度。
內容器應予固定。如屬易碎性的應使用與內裝物性質相適應的襯墊材料或吸附材料襯墊妥實。
盛裝液體的容器,應能經受在正常儲存、運輸條件下產生的內部壓力。灌裝時必須留有足夠的膨脹余量(預留容積),一般應保證其在55℃時內裝液體不致完全充滿容器。
包裝封口應根據內裝物品性質采用嚴密封口、液密封口或氣密封口。
盛裝需浸濕或加有穩定劑的物質時,其容器封閉形式應能有效地保證內裝液體(水、溶劑和穩定劑)的百分比,在儲運期間保持在規定的范圍以內。
有降壓裝置的包裝,其排氣孔設計和安裝應能防止內裝物泄漏和外界雜質進入,排出的氣體量不得造成危險和污染環境。
復合包裝的內容器和外包裝應緊密貼合,外包裝不得有擦傷內容器的凸出物。
所有包裝(包括新型包裝、重復使用的包裝和修理過的包裝)均應符合有關危險化學品包裝性能試驗的要求。
包裝所采用的防護材料及防護方式,應與內裝物性能相容且符合運輸包裝件總體性能的需要,能經受運輸途中的沖擊與振動,保護內裝物與外包裝,當內容器破壞、內裝物流出時也能保證外包裝安全無損。
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內應附有與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并在包裝(包括外包裝件)上加貼或者拴掛與包裝內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標簽。
盛裝爆炸品的包裝,除符合上述要求外,還應滿足下列的附加要求:
(a)盛裝液體爆炸品容器的封閉形式,應具有防止滲漏的雙重保護;
(b)除內包裝能充分防止爆炸品與金屬物接觸外,鐵釘和其他沒有防護涂料的金屬部件不得穿透外包裝;
(c)雙重卷邊接合的鋼桶、金屬桶或以金屬做襯里的包裝箱,應能防止爆炸物進入縫隙。鋼桶或鋁桶的封閉裝置必須有合適的墊圈;
(d)包裝內的爆炸物質和物品,包括內容器,必須襯墊要實,在運輸中不得發生危險性移動;
(e)盛裝有對外部電磁輻射敏感的電引發裝置的爆炸物品,包裝應具備防止所裝物品受外部電磁輻射源影響的功能。
危險化學品包裝容器的安全要求
不同的包裝容器,除應滿足包裝的通用技術要求外,還要根據其自身的特點,滿足各自的安全要求。作為危險化學品包裝容器的材質,鋼、鋁、塑料、玻璃、陶瓷等用得較多。容器的形狀也多為桶、箱、罐、瓶、壇等形狀。在選取危險化學品容器的材質和形狀時,應充分考慮所包裝的危險化學品的特性,例如腐蝕性、反應活性、毒性、氧化性和包裝物要求的包裝條件,例如壓力、溫度、濕度、光線等,同時要求選取的包裝材質和所形成的容器要有足夠的強度,在搬運、堆疊、震動、碰撞中不能出現破壞而造成包裝物的外泄。
其他要求
(a)危險貨物包裝產品出廠前必須通過性能試驗,各項指標符合相應標準后,才能打上包裝標記投入使用。如果包裝設計、規格、材料、結構、工藝和盛裝方式等有變化,都應分別重復作試驗。試驗合格標準由相應包裝產品標準規定。
(b)質檢部門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容器的產品質量進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檢查。
(c)對危險化學品經營者而言,重點應注意要求供貨方提供的危險化學品應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包裝,包裝上應有國家安全監督管理局統一印制的定點標志;如果包裝不符合要求,則應拒絕進貨,不得經營。
(6)危險化學品的包裝標志及標記代號
①包裝標志
根據GB13690-1992《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確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和類別,它們的標志設主標志16種、副標志11種。
(a)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必須根據其危險特性,選用國家統一規定的包裝標志。當一種危險化學品具有一種以上的危險性時,應用主標志表示主要危險性類別,并用副標志來表示重要的其他的危險性類別。
(b)在危險化學品包裝上粘貼化學品安全標簽,是國家對危險化學品進行安全管理的一種重要方法。安全標簽的制作必須要符合GB15258-1999《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的要求。
(c)危險化學品的包裝標志和安全標簽,由生產單位在出廠前完成。凡是沒有包裝標志和安全標簽的危險品不準出廠、儲存或運輸。
、诎b標記及代號的使用
包裝標記采用白底(或采用包裝容器底色)黑字,字體要清楚、醒目。標記的制作方法可以印刷、粘貼、涂打和釘附。鋼制品容器可以打鋼印。
(a)包裝級別標記代號
包裝級別的標記代號用下列小寫英文字母表示:
X-符合Ⅰ、Ⅱ、Ⅲ級包裝要求;
Y-符合Ⅱ、Ⅲ級包裝要求;
Z-符合Ⅲ級包裝要求。
(b)包裝容器標記代號
包裝容器的標記代號按表3-4的規定用阿拉伯數字表示。
表3-4 包裝容器的標記代號
(c)包裝容器的材質標記代號
包裝容器的材質標記代號按表3-5的規定用大寫英文字母表示。
表3-5包裝容器的材質標記代號
(d)包裝件組合類型標記代號的表示方法
包裝件分單一包裝和復合包裝。
單一包裝型號由一個阿拉伯數字和一個英文字母組成,英文字母表示包裝容器的材質,其左邊平行的阿拉伯數字代表包裝容器的類型。英文字母右下方的阿拉伯數字,代表同一類型包裝容器不同開口的型號。
例:1A-表示鋼桶;
1A1-表示小開口鋼桶;
1A2-表示中開口鋼桶;
1A3-表示全開口的鋼桶。
其他包裝容器開口型號的表示方法,詳見國家有關標準附件。
復合包裝型號由一個表示復合包裝的阿拉伯數字“6”和一組表示包裝材質和包裝形式的字符組成。這組字符為兩個大寫英文字母和一個阿拉伯數字。第一個英文字母表示內包裝的材質,第二個英文字母表示外包裝的材質,右邊的阿拉伯數字表示包裝形式。
例:6HA1表示內包裝為塑料容器,外包裝為鋼桶的復合包裝。
(e)其他標記代號
S-表示擬裝固體的包裝標記;
L-表示擬裝液體的包裝標記;
R-表示修復后的包裝標記;
GB-表示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UN-表示符合聯合國規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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