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定
第1條電機車運輸行車調度工應熟悉本礦運輸系統,能繪制電機車運行圖表和填寫行車記錄。
第2條必須熟悉本規程,掌握運輸系統各個環節的車場、巷道、各巷道的長短、行車時間、軌道、道岔、行車信號、通訊設備、煤倉、翻車機、機車、礦車和提升主井的情況,還要掌握各機車司機的情況,掌握各采、掘區本班的生產情況。
第3條必須堅守崗位,認真調度。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離崗時,必須由熟悉調度工作的運輸隊、組領導人員頂崗,并向頂崗人員交清注意事項。
第4條要嚴格管理、正確使用運輸系統的信號集中閉塞裝置或通迅、信號等設施,充分發揮其作用,提高經濟效益。
第5條必須在現場交接班,交接班時要交清下列情況:
1.上一班運輸任務完成情況和煤倉貯煤情況。
2.行車信號、安全設施情況,有無事故及事故處理情況。
3.線路上有無施工人員及施工地點、時間、內容、負責人等情況。
4.機車和礦車的數量及分布情況。
5.各級領導的指示和上級調度部門的通知等。
二、行車調度
第6條要根據礦(區、科、隊)領導的指示或上級調度部門的調度,根據上一班留的條件和本班的運輸任務,統籌安排,及時調配車輛運送,提高電機車運輸效率和礦車周轉率。
第7條要隨時了解各采區出煤和煤倉貯煤情況,對于出煤集中、煤倉容量小的采區要作為重點,優先供車,盡量做到均衡運輸,各采區或供車點既不影響生產,又不積壓車輛。
第8條要隨時掌握各掘進區(隊)用車及存車情況,以便及時供車。
第9條如有個別采區出水煤較多時,要及時匯報有關領導,采取措施處理。
第10條在交叉道口或單軌區段的行車調度要按下列要求進行:
1.要利用信號集中閉塞系統或通訊、信號等手段及時掌握空、重車進出情況。
2.如有兩個方向列車要同時經過一個交叉道口或單軌區段時,要監視信號、集中閉塞裝置的自動閉塞情況。
3.如無自動控制裝置,要提前用信號燈給一方紅色信號,使一方停車,一方行駛;如有一方是重車時,一般情況要?哲,讓重車。
第11條在運輸線路上如有人要求施工或維修時,調度工應按下列情況辦理:
1.工作量不大,又不危及行車安全的施工或維修,可利用行車間隔時間進行,并告訴電機車司機注意前段有維修工程。
2.凡有礙行車安全的施工,施工單位要提前報礦(運輸區或主管單位)批準,簽發施工單。
3.由施工單位在施工地點可能來車兩個方向各40米處設置停車防護信號。
4.符合上述條件時,方準施工。
5.要根據施工或維修現場情況通知電機車司機在經過該施工區段前停車或慢速通過。
第12條在運輸工作中,如遇到列車中有損壞的礦車或運煤列車中有裝矸石、設備、雜物的車輛時,調度工要及時通知有關人員進行處理。
三、處理事故
第13條在運輸工作中,如運輸設備、行車信號等發生故障時,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排除。
第14條在運輸工作中,如發生較大事故時,要及時匯報有關領導,組織力量進行處理。
第15條在運輸工作中,如發生人身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時,立即向領導和上級調度部門匯報,并采取應急措施,有權調動人力、物力、車輛進行搶救。
四、記錄
第16條根據本班的實際運輸情況,包括運輸任務、車輛周轉、事故情況等,按時準確繪制電機車運輸行車調度圖表和填寫其它有關記錄,并按要求及時上報。
上一篇:牛頭刨床(液壓傳動)安全操作規程
下一篇:固定式砂輪機安全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