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燃燒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2005-08-26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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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操作者熟悉瓦斯燃燒設備的性能結構,并能進行維護保養。
2.瓦斯燃料前,必須檢查燃燒設備配套系統有無泄漏。
3.檢查燃燒機各部,特別是循環風機皮帶磨損情況,循環風機軸承座的冷卻水是否到位。
4.瓦斯燃燒機一定要實施規定的預先排清。
5.瓦斯燃燒機先起動循環風機,無故障后起動燃燒風機,無故障后再起動燃燒器。
6.點火失敗時應立即關閉瓦斯閥,從點火前的預排清重新點火。
7.運轉中失火時,立即關閉瓦斯閥,欲再起動時,確認安全后,以預排清實施。
8.緊急或發生危險狀態時,瞬時關閉瓦斯。
9.當空氣混入瓦斯配管時,點火前須以瓦斯置換瓦斯配管中的空氣。
10.配管內之瓦斯壓力應在250mmhg。
11.操作者要注意將溫度控制器控制在產品工藝許可范圍內,如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車檢查。
12.瓦斯燃燒機與控制柜必須專人操作。
13.關機時必須先關閉燃燒器,再關閉燃燒風機,最后關閉循環風機。
14.下班時,必須關閉控制柜電源,關閉瓦斯閥,確保無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