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清理滾筒操作規程
2006-12-19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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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鑄造設備通用操作規程。
2、工作前,先點動試車,然后空運轉2-3分鐘,檢查傳動系統(電動機、聯軸節、減速器)和滾筒體的運動是否平穩,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進行生產。
3、裝入滾筒內的鑄件不能過多或過少,達到滾筒容積80%為宜,單件重量不能超過30公斤。
4、裝入滾筒的鐵星量應在80~100公斤范圍內。
5、設備開動前,上好蓋子,擰緊螺釘。
6、開車時,先開通風機,后開滾筒,停車時,先停滾筒,后停通風機。
7、滾筒開動時,操作者應離開滾筒體,站在一米以外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