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規范供配電設備設施的操作程序,確保操作的正確、安全。
2.0范圍
適用于物業集團所轄物業區域內供配電設備設施的操作。
3.0 職責
3.1 值班電工和機電技術人員負責供配電設備設施的操作。
3.2 系統工程師負責檢查本規程的執行情況和組織實施。
3.3 業務總部負責提供安全操作的技術指導和支持。
4.0工作內容
4.1 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4.1.1 高壓設備設施的操作必須實行"工作票"制度,根據工作內容填寫《高壓第一種工作票》或《高壓第二種工作票》,經批準后實施。
4.1.2 對低壓配電設備的操作,可根據操作項目填寫《低壓第一種工作票》或《低壓第二種工作票》。
4.1.3 操作高壓設備設施時,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絕緣工作服、使用絕緣操作桿。
4.1.4 操作低壓設備設施時,必須穿絕緣鞋、戴棉紗手套,避免正向面對操作設備。
4.1.5 嚴禁帶電工作,緊急情況需帶電作業時,需具備如下條件:
a.有監護人。
b.工作場地空間足夠,光線充足。
c.所用工具材料齊全(絕緣平口鉗、斜口鉗、尖嘴鉗、螺絲刀、電工膠布等)。
d.工作人員必須穿戴絕緣手套、棉工作衣、絕緣鞋。
4.1.6 自動空氣開關跳閘或熔斷器熔斷時,應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再行恢復供電。不允許強行送電,必要時允許試送電一次。
4.1.7 電流互感器不得開路、電壓互感器不得短路、不得用搖表測量帶電體的絕緣電阻。
4.1.8 變配電房拉、合閘時,須一人監護、一人執行。
4.1.9 對相關變配電設備設施應熟悉其性能特點、技術參數等。
4.2 供配電設備設施的操作。
4.2.1 配電變壓器停電的操作要領:
a.拉開各低壓出線開關;
b.拉開低壓總開關;
c.拉開配電變壓器高壓側開關。
4.2.2 自發電停電的操作要領:
a.拉開發電機配電柜總開關;
b.關掉發電機控制電源。
4.2.3 配電變壓器送電的操作要領:
a.合上配電變壓器高壓側開關;
b.合上低壓總開關;
c.合上各低壓出線開關。
4.2.4 自發電送電的操作要領:
a.合上發電機控制電源;
b.合上發電機配電柜總開關。
4.2.5 在配電變壓器上工作前,操作要領如下:
a.拉開高、低壓兩側電源;
b.驗電,確認無電;
c.兩側分別掛封三相短路接地線;
d.安全圍欄,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標示于高、低壓開關處。
4.2.6 在配電柜開關上工作前,操作要領如下:
a. 拉開開關、有明顯的開路點;
b.驗電,確認無電;
c.掛封三相短路接地線;
d.設置絕緣隔板(與鄰近帶電體距離在6cm以下者);
e.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標示牌于停電開關處;
f.站在絕緣墊上工作,盡量單手作業。
4.2.7 對高壓設備設施的操作應填寫《高壓配電室操作記錄》;對低壓配電設備的停、送電操作應填寫《低壓配電室停(送)電記錄》。
4.2.8 各單位應根據具體供配電設備設施的特點,制作出相應的操作流程示意圖,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培訓學習,熟練操作。
4.2.9 對柴油發電機的操作按《柴油發電機操作規程》執行,并保持相關記錄。
5.0 相關文件
5.1《柴油發電機操作規程》(WI-7.5.1-13-05)
6.0記錄表格
6.1《高壓第一種工作票》(QR-7.5.1-13-03)
6.2《高壓第二種工作票》(QR-7.5.1-13-04)
6.3《低壓第一種工作票》(QR-7.5.1-13-05)
6.4《低壓第二種工作票》(QR-7.5.1-13-06)
6.5《高壓配電室操作記錄》(QR-7.5.1-13-07)
6.6《低壓配電室停(送)電記錄》(QR-7.5.1-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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