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試驗人員應遵守“電氣運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并熟悉所使用試驗設備、儀器的性能。
2試驗區設高度不低于1.7M的安全防護遮攔,試驗區所有的門必須有連鎖裝置,試驗區危險部位和門上方應裝紅色燈光警告信號,有“高壓危險”“嚴禁入內”等標志牌。
3試驗室按設計要求裝有接地裝置、防雷裝置。高電壓設備的各項安全凈距必須滿足設計要求。
4嚴格檢查應用的勞保用品絕緣性能是否可靠,與工作電壓是否適應,嚴禁使用破裂的絕緣用品,工作前要穿戴好防護用品。
5檢查安全防護設施、試驗設備、儀器儀表、試驗接線等是否完好,接地線是否正確。
6高壓試驗時必須有2人以上在場,并要有專人負責,工作前要講清工作內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明確各人的分工,統一指揮試驗工作的開始與結束。
7試驗區一律不準有非試驗人員在內。試驗時,所有人員要離開試驗場遮欄之處才能進行。
8高壓試驗時,電壓應從“0”升起。
9試驗中,試驗人員要隨時回復試驗負責人的命令,并按命令操作。發現危及人身、設備、試品安全現象時,應立即斷開電源并報試驗負責人。
10試驗充有壓力的試品時,應事先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在不影響試驗性能的情況下,承壓件或瓷瓶應有保護措施。
11嚴禁帶電檢查試驗線路和改變接線,試驗時在未驗明和確認試品、試驗線路等是否帶電前一律視為帶電,嚴禁用手觸摸。
12試驗結束或改變試驗接線時,必須由試驗負責人下令“斷開電源”,并指令專人對試品進行放電驗電,掛接地線后才能宣布“電源已斷開”,再指令操作人或其它試驗人員拆除或改接試驗接線。電氣產品現場試驗前后均應對被試驗品先行驗電、放電后才能進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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