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焊、氣焊工均為特殊工種,身體檢查合格,并經專業培訓和考試合格,取得“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2、焊接場地,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應備有消防器材,保證足夠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風。
3、操作場地10m內,不應儲存油類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臨時工地若有此類物品,采取臨時性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操作。
4、工作前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操作時(包括打渣)必須戴好防護眼鏡或面罩。傾面焊接應扣緊衣領,扎緊袖口,戴好防火帽。
5、對受壓容器、密閉容器、各種油桶、管道,沾與可燃氣體和溶液的工件進行操作時,必須事先進行檢查,并經過沖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解除容器及管道壓力,消除容器密閉狀態(敞開口、旋開蓋),再進行工作。
6、在焊接、切割密閉空心工件時,必須留有出氣孔。在容器內焊接,外面必須設人監護,并有良好通風措施,照明電壓采用12V。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噴涂過塑料的容器內焊接。
7、電焊機接地零線及電焊工作回線都不準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準接在管道和機床設備上。工作回線應絕緣良好,機殼接地必須符合安全規定。
8、在有易燃、易爆物的車間、場所或天然氣管附近焊接時,必須取得消防部門的同意并與天然氣站聯系好。工作時應采取嚴密措施,防止火星飛濺引起火災。
9、高空作業應系安全帶,采取防護設施并不準將工作回線纏在身上,地面應有人監護。
10、工作完畢,應檢查場地、滅絕火種、切斷電源才能離開。
11、焊接場地應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露天作業應防止陽光直射在氧氣瓶或乙炔瓶上。
12、壓力容器及壓力表、安全閥,應按規定定期送交檢驗和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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