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砌筑操作前必須檢查環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暢通,機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是否齊全,經檢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2、砌筑基礎時,應先檢查并隨時注意基坑邊坡土質的變化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堆放的磚塊及其其它材料應離槽(坑)邊1米以上。
3、砌筑基礎時,超過離地坪1.2米就應設腳手架。腳手架必須平穩,牢固,架上堆放磚的高度不得超過三碼磚。在同一腳手架上的操作人員不得超過兩人。
4、不準站在墻頂上做劃線,刮縫,清掃墻面,檢查大角垂直等工作。不準用不穩固的工具或物體在腳手板上墊高操作。
5.砍磚時應向內側,垂直傳遞磚塊工要仔細,避免掉磚傷人。不準在超過胸部以上的墻上進行砌筑,以防人體將墻體碰撞倒塌,嚴禁在砌好的墻體上走動,防止發生事故。
6.已砌好的山墻,應臨時用聯系桿或其他有效的加固措施,使其穩固牢靠。雨季做好防雨準備,以防雨水沖走砂漿,致使墻體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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