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按其搭設位置分為外腳手架、里腳手架;按立桿排數分為單排、雙排腳手架;按高度分為一般、高層腳手架,以及分為結構、裝修腳手架,具體搭設的操作規定,其基本要求如下:
1.腳手架應由立桿(沖天)、縱向水平桿(大橫桿、順水桿)、橫向水平桿(小橫桿)、剪刀撐(十字蓋)、拋撐(壓欄子)、縱、橫掃地桿和拉接點等組成,腳手架必須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在允許施工荷載作用下,確保不變形、不傾斜、不搖晃。
2.腳手架搭設前應清除障礙物、平整場地、夯實基土、作好排水,根據腳手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要求,基礎驗收合格后,放線定位。
3.墊板宜采用長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cm的木板,也可采用槽鋼,底座應準確放在定位位置上。
3.3.2結構承重的單、雙排腳手架:
1.搭設高度不超過20m的腳手架,構造主要參數見表。
2.立桿應縱成線、橫成方,垂直偏差不得大于架高l/200。立桿接長應使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的兩根立桿接頭應錯開500mm,不得在同一步架內。立桿下腳應設縱、橫向掃地桿。
3.縱向水平桿在同一步架內縱向水平高差不得超過全長的l/300,局部高差不得超過50mm。縱向水平桿應使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的兩根縱向水平桿接頭錯開500mm,不得在同一跨內。
4.橫向水平桿應設在縱向水平桿與立桿的交點處,與縱向水平桿垂直。橫向水平桿端頭伸出外立桿應大于lOOmm,伸出里立桿為450mm。
表3.3.2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構造參數
5.架高20m以上時,從兩端每7根立桿(一組)從下到上設連續式的剪刀撐,架高20m以下可設間斷式剪刀撐(斜支撐),即從架子網端轉角處開始(每7根立桿為一組)從下到上連續設置。剪刀撐鋼管接長應用應用兩只旋轉扣件搭接,接搭長度不小于1m,剪刀撐與地面夾角為45°~60°。剪刀撐每節兩端應用旋轉扣件與立桿或橫向水平桿扣牢。
6.腳手架與在建建筑物拉結點必須用雙股8號鉛絲或Φ6mm。鋼筋與結構拉頂牢固,拉結點之間水平距離不大于6m,垂直距離不大于4m。高度超過20m的腳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進行拉結,在拉結點設可靠支頂。
7.高層施工腳手架(高20m以上)在搭設過程中,必須以15~18m為一段,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撐、挑、吊等分階段將荷載卸到建筑物的技術措施。
8.鋪、翻腳手板:腳手板鋪設于架子的作業層上。腳手板有木、鋼兩種,不得使用竹編腳手板。腳手板必須滿鋪、鋪嚴、鋪穩,不得有探頭板和飛跳板。鋪腳手板可對頭或搭接鋪設,對頭鋪腳手板,搭接處必須是雙橫向水平桿,且兩根間隙260~300mm,有門窗口的地方應設吊桿和支柱,吊桿間距超過1m時,必須增加支柱。
搭接鋪腳手板時,兩塊板端頭的搭接長度應不小于200mm,如有不平之處要用木塊墊在縱、橫水平桿相交處,不得用碎磚塊塞墊。
翻腳手板應二人操作,配合要協調,要按每檔由里逐塊向外翻,到最外一塊時,站到鄰近的腳手板把外邊一塊翻上去。翻、鋪腳手板時必須系好安全帶。腳手板翻板后,下層必須留一層腳手板或兜一層水平安全網,作為防護層。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按其搭設位置分為外腳手架、里腳手架;按立桿排數分為單排、雙排腳手架;按高度分為一般、高層腳手架,以及分為結構、裝修腳手架,具體搭設的操作規定,其基本要求如下:
1.腳手架應由立桿(沖天)、縱向水平桿(大橫桿、順水桿)、橫向水平桿(小橫桿)、剪刀撐(十字蓋)、拋撐(壓欄子)、縱、橫掃地桿和拉接點等組成,腳手架必須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在允許施工荷載作用下,確保不變形、不傾斜、不搖晃。
2.腳手架搭設前應清除障礙物、平整場地、夯實基土、作好排水,根據腳手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要求,基礎驗收合格后,放線定位。
3.墊板宜采用長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cm的木板,也可采用槽鋼,底座應準確放在定位位置上。
3.3.2結構承重的單、雙排腳手架:
1.搭設高度不超過20m的腳手架,構造主要參數見表。
2.立桿應縱成線、橫成方,垂直偏差不得大于架高l/200。立桿接長應使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的兩根立桿接頭應錯開500mm,不得在同一步架內。立桿下腳應設縱、橫向掃地桿。
3.縱向水平桿在同一步架內縱向水平高差不得超過全長的l/300,局部高差不得超過50mm。縱向水平桿應使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的兩根縱向水平桿接頭錯開500mm,不得在同一跨內。
4.橫向水平桿應設在縱向水平桿與立桿的交點處,與縱向水平桿垂直。橫向水平桿端頭伸出外立桿應大于lOOmm,伸出里立桿為450mm。
表3.3.2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構造參數
5.架高20m以上時,從兩端每7根立桿(一組)從下到上設連續式的剪刀撐,架高20m以下可設間斷式剪刀撐(斜支撐),即從架子網端轉角處開始(每7根立桿為一組)從下到上連續設置。剪刀撐鋼管接長應用應用兩只旋轉扣件搭接,接搭長度不小于1m,剪刀撐與地面夾角為45°~60°。剪刀撐每節兩端應用旋轉扣件與立桿或橫向水平桿扣牢。
6.腳手架與在建建筑物拉結點必須用雙股8號鉛絲或Φ6mm。鋼筋與結構拉頂牢固,拉結點之間水平距離不大于6m,垂直距離不大于4m。高度超過20m的腳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進行拉結,在拉結點設可靠支頂。
7.高層施工腳手架(高20m以上)在搭設過程中,必須以15~18m為一段,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撐、挑、吊等分階段將荷載卸到建筑物的技術措施。
8.鋪、翻腳手板:腳手板鋪設于架子的作業層上。腳手板有木、鋼兩種,不得使用竹編腳手板。腳手板必須滿鋪、鋪嚴、鋪穩,不得有探頭板和飛跳板。鋪腳手板可對頭或搭接鋪設,對頭鋪腳手板,搭接處必須是雙橫向水平桿,且兩根間隙260~300mm,有門窗口的地方應設吊桿和支柱,吊桿間距超過1m時,必須增加支柱。
搭接鋪腳手板時,兩塊板端頭的搭接長度應不小于200mm,如有不平之處要用木塊墊在縱、橫水平桿相交處,不得用碎磚塊塞墊。
翻腳手板應二人操作,配合要協調,要按每檔由里逐塊向外翻,到最外一塊時,站到鄰近的腳手板把外邊一塊翻上去。翻、鋪腳手板時必須系好安全帶。腳手板翻板后,下層必須留一層腳手板或兜一層水平安全網,作為防護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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