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崗位安全職責
1.1負責對待拆建筑物進行詳細調查,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1.2負責對日常作業的環境、安全措施等進行檢查,保持作業場地符合安全規定。
1.3嚴格按照拆除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及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2、崗位任職條件
2.1接受過良好的專業安全技術及技能培訓,熟練掌握拆除工一般知識及作業對象的操作技術和安全操作規程。
2.2持證上崗。
3、上崗作業準備
3.1接受安全技術交底,并熟悉其內容,并認真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2施工前應將電線、煤氣管道、水管、供熱設備等干線、通過建筑物的支線切斷或改道。
3.3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手套等。
4、安全操作規程
4.1拆除時,應站在腳手架和穩定的結構部分上,應自上而下、對稱順序進行,逐層拆除,不得數層同時拆除,并嚴禁掏挖。支撐部分要后拆。
4.2不準將墻體推倒在樓板上,防止將樓板壓塌發生事故。一般不得采用推倒方法進行,必須采用推倒方法進行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a.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能超過墻厚的1/3。墻的厚度小于兩磚半的時候,不準進行掏掘。掏掘時一定要有支撐。
b.推倒前,發出信號,全體人員避至安全地帶,方可進行。
4.3高處拆除時,要設置溜放槽,禁止隨拆隨扔,要順槽溜下。
4.4拆除煤氣爐時應先切斷煤氣,經測定爐內確無煤氣時才能進行。
4.5拆下的物料不準向下拋擲,拆除較大構件要用吊繩或起重機吊下運走,散碎材料用溜放槽溜下,拆卸下的各種材料要及時清理,分別堆放在指定場所。
5、其他注意事項
5.1遇有大霧、大雨、冰雪和六級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時,禁止進行露天高處拆房作業。
5.2在拆房施工作業過程中,如發現文物、爆炸物以及不明電線(纜)、管道等應立即停止施工,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經處理后方可施工。如發現有害氣體外溢、爆炸、坍塌、淹埋或人員傷亡事故,須及時向公安等有關部門報告。
5.3施工現場應做到材料堆放整齊,周圍通道、溝管保持暢通,場內無積水、無建筑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