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執行國家《爆破安全規程》(6B6722?2003)和《露天爆破安全管理規定》。
2、爆破工必須經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進行爆破作業,憑證領取爆破器材。
3、搬運爆破器材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安全規定:
(])先核對爆破器材的數量,電雷管的腳線必須短路。
(2)必須使用專用的箱(袋)裝運雷管、炸藥,雷管和炸藥必須分開裝運。
(3)運輸車輛不得駛離至目的地線路,運輸途中不得隨意停留或休息,車速不得超過40km/h。
(4)搬運時必須將雷管和炸藥分開,必須輕拿輕放擦、撞擊、拋擲,嚴禁接觸火源和電源。
4、禁止攜帶爆破器材乘坐非專用運輸車輛。
5、加工起爆藥包時,應嚴格遵守以下安全規定:嚴禁摩
(1)只準在工作面附近的安全地帶加工,加工數量與當班爆破所需量相等。
(2)雷管插入藥包前,需用與雷管直徑相當的竹(鋁、銅)錐在藥卷端部中心扎孔,然后將雷管輕輕插入孔內。
(3)加工起爆彈時,導爆管(導爆索)只能從起爆通孔穿過最后將導爆管雷管或導爆索塞入起爆彈盲孔中,不得插入通孔。
6、警戒與信號:
(1)進入爆破作業區,應按露天爆破安全管理規定用專用紅旗標記圈定爆區,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爆區,同時告知所在危險區內的作業人員關于本次爆破作業的具體地點和危險區范圍。爆區內嚴禁煙火。
(2)裝藥結束后,如不能及時聯線起爆,應派專人看守爆區
現場。
(3)爆破信號以電笛聲為準,信號規定為預備信號:一長兩短聲。預備信號發出后禁止進入爆區。任何人員和設備起爆信號:連續急促短聲。在預備信號發出約5分鐘后發出持續1分鐘以上。解除信號:一長聲。必須在確認起爆無誤后,方可發出。
(4)露天爆破危險區的確定:
①人員與爆破點的最小安全距離:深孔爆破:正面方向為300m,左、右、二次破碎(含根底炮):四周各為400m后側為200m沿山坡向下爆破時,以上數據的增加量按設計計算確定。
②裝藥車裝藥時,其周圍20m范圍內嚴禁鉆機同時進行穿孔
作業。其設備撤離的最小安全距離:爆破正面方向為120m,后方、側方各為60m。
(5)警戒時要佩帶明顯標志,并認真負責,嚴格把守,出現
意外情況時,要立即向爆破指揮人員匯報。在確認解除信號后才
能放行。
7、爆破作業過程中,必須遵守以下安全規定:
(1)裝藥包時只能用木(竹)桿。
(2)起爆藥包裝入孔內時,必須一手拉著導爆索電雷管腳線,輕輕地將藥包送入孔內。導爆管或
(3)任何車輛(包括炸藥車)或設備不得碾壓爆破器材。當車輛或設備需要進入爆破作業區,必須有人指揮監護。
(4)充填時,必須將導爆索、導爆管或電雷管腳線拉直靠在炮孔邊上,防止損壞。
(5)充填物應用黃泥球或深孔巖粉末,
(6)深孔爆破必須按設計量進行裝藥,
禁止進行其它爆破。
(7)露天爆破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起爆
大霧天時起爆。
8、起爆方法
(1)電力起爆:不準用小石塊。裝藥點200m范圍內禁止在黃昏
①爆破前,必須檢查起爆器開關是否在斷電位置,起爆器必須由專人管理。
②爆破專用線路不得與任何帶電體接觸。活動母線只許在裝藥完畢后,方可從工作面逐段往起爆開關處放線。
③母線與腳線連接前,必須先將母線與腳線導通,并短路一下,以消除外部干擾電。
④用電橋測量電雷管電阻時,每次通電(按通電按鈕)時間不得長于3秒。
⑤雷雨天氣時,禁止使用電力起爆方法進行露天爆破。
⑥當雜散電流測量值大于30mA時,應暫緩起爆。
⑦每個電雷管的準爆電流:直流不小于2A,交流不小于2.5A。
(2)火力起爆:
①起爆時應不少于二人,且必須采用一次點火。多組點火時??人點火根數(或分組一次點火的組數):地下爆破不得超過5根(組),露天爆破不得超過10根(組)。
②單組一個炮的導火索最短不得少于1.2m。
③禁止邊切導火索邊點火。
④禁止使用電石燈和火車頭點火。
(3)導爆索起爆:
①導爆索只準用快刀切割。
②支線應順主線方向聯接,搭接長度不得小于15cln主線傳爆方向的夾角不得大于90‘。
③雷管的集中穴應朝導爆索的傳爆方向。
④硐室大爆破時,與銨油炸藥接觸的導爆索須采取防滲油措施。
(4)導爆管起爆:
①導爆管不得有死結,不得用力拉扯。
②與雷管連接位置離尾部封9處要大于20cm。
③雷管聚能穴方向(除Excl地表雷管外)應與導爆管傳爆方向相反,并且導爆管應均勻地敷設在雷管周圍,用膠布等捆扎牢固。
9、盲炮處理:
(1)發現盲炮應立即向上級匯報。盲炮若不能及時理
在附近設置明顯標志,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2)處理盲炮時,應在危險區內設立警戒,危險區內禁止進行其它作業。
(3)電力起爆發現盲炮時,須立即切斷電源并及時將起爆網路短路。
(4)淺眼盲炮必須采用木(竹)質或其它不發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輕輕地將炮眼內的大部分充填物掏出至藥包頂端剩下約1cm炮泥時為止,,再將起爆藥包重新裝入進行起爆。
(5)露天深孔盲炮,如起爆網路未受到破壞且最小抵抗線無變化者,可重新聯線起爆;最小抵抗線有變化者,應驗算安全距離并加大警戒范圍后,再聯線起爆。
10、現場如剩余炸藥或其它爆破器材,必須向負責該面炮的技術員(安全員)匯報,退回炸藥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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