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壓過濾機加壓倉和反吹風包,必須根據有關壓力容器的規定制定年度檢驗計劃,并報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及檢驗單位,經檢驗單位檢驗合格并取得使用許可證后,方可使用。
2、加壓過濾機是1類壓力容器,使用前必須勞動部門辦理注冊手續。操作和維護均應按照壓力容器的有關要求進行使用、檢查和維護。
3、禁止在加壓過濾機的壓力容器壁上,進行撞擊、焊接、割和開孔等有破壞作用的作業。
4、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壓力容器專門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5、上崗前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嚴禁酒后上崗。
6、加壓過濾機系統的壓力傳感器必須完好、準確。
7、加壓過濾機加壓倉和反吹風包入口門,必須設置機械、電氣閉鎖裝置。需停機進入加壓過濾機加壓倉和反吹風包內檢修,必須保證其內外空氣壓力相等。
8、因處理事故或其它原因須進入加壓倉,先停止低壓供風系統,關閉風包手動閥門,放空加壓倉的有壓氣體,方可開啟倉門,進入加壓倉。工作完畢后,確定加壓倉內無人后,關閉加壓倉門,倉門必須鎖緊。
9、更換上、下閘板密封圈時,必須將系統停電且派專人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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