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因素是指對人造成傷亡或對物造成突發性損害的因素。
有害因素是指能影響人的身體健康,導致疾病或對物造成慢性損壞的因素。
通過了解本項目所使用的危險化學物及對相關資料的查閱,以及對現場的勘察,對本項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詳細的定性分析。
3.1 主要危險有害物質辨識
建設項目所使用的原料和輔料有二甲苯、甲苯、丙烯酸、丙烯酸丁酯、苯乙烯、乙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苯-2,4-二異氰酸酯、丙烯酸羥丙酯、三羥甲基丙烷、分散劑、阻聚劑、乳化劑、消泡劑、鈦白粉、顏料等,產品為丙烯酸樹脂、固化劑(TDI加成物)、PU聚氨酯漆、乳膠漆、丙烯酸外墻漆、水性印花染料色漿。該項目所涉及的所有原料和產品中二甲苯、甲苯、丙烯酸、丙烯酸丁酯、苯乙烯、乙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樹脂、聚氨酯固化劑和PU聚氨酯漆在《危險化學品名錄》(2002版)內,甲苯-2,4-二異氰酸酯在《劇毒化學品目錄》(2002版)內。另外該項目的供熱系統使用燃料柴油也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各種物質危險特性和健康危害如表3.1-1:
表3.1-1 物質的危險特性和健康危害
序號 危險物質 危險特性 健康危害
1二甲苯
易燃,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氧化劑能發生強烈反應。流速過快,容易產生和積聚靜電。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
二甲苯對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濃度時對中樞神經系統有麻醉作用。急性中毒:短期內吸入較高濃度本品可出現眼及上呼吸道明顯的刺激癥狀、眼結膜及咽充血、頭暈、頭痛、惡心、嘔吐、胸悶、四肢無力、意識模糊、步態蹣跚。重者可有躁動、抽搐或昏迷。有的有癔病樣發作。慢性影響:長期接觸有神經衰弱綜合征,女工有月經異常,工人常發生皮膚干燥、皸裂、皮炎。
2甲苯
易燃,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氧化劑能發生強烈反應。流速過快,容易產生和積聚靜電。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
對皮膚、粘膜有刺激性,對中樞神經系統有麻醉作用。急性中毒:短時間內吸入較高濃度本品可出現眼及上呼吸道明顯的刺激癥狀、眼結膜及咽部充血、頭暈、頭痛、惡心、嘔吐、胸悶、四肢無力、步態蹣跚、意識模糊。重癥者可有躁動、抽搐、昏迷。慢性中毒:長期接觸可發生神經衰弱綜合征,肝腫大,女工月經異常等。皮膚干燥、皸裂、皮炎。
3丙烯酸
易燃,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氧化劑能發生強烈反應。若遇高熱,可發生聚合反應,放出大量熱量而引起容器破裂和爆炸事故。遇熱、光、水分、過氧化物及鐵質易自聚而引起爆炸。
本品對皮膚、眼睛和呼吸道有強烈刺激作用。
4丙烯酸丁酯
易燃,遇明火、高熱或與氧化劑接觸,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容易自聚,聚合反應隨著溫度的上升而急驟加劇。
吸入、口服或經皮膚吸收對身體有害。其蒸氣或霧對眼睛、粘膜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中毒表現有燒灼感、咳嗽、喘息、喉炎、氣短、頭痛、惡心和嘔吐。
5苯乙烯
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或與氧化劑接觸,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遇酸性催化劑如路易斯催化劑、齊格勒催化劑、硫酸、氯化鐵、氯化鋁等都能產生猛烈聚合,放出大量熱量。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
對眼和上呼吸道粘膜有刺激和麻醉作用。急性中毒:高濃度時,立即引起眼及上呼吸道粘膜的刺激,出現眼痛、流淚、流涕、噴嚏、咽痛、咳嗽等,繼之頭痛、頭暈、惡心、嘔吐、全身乏力等;嚴重者可有眩暈、步態蹣跚。眼部受苯乙烯液體污染時,可致灼傷。慢性影響:常見神經衰弱綜合征,有頭痛、乏力、惡心、食欲減退、腹脹、憂郁、健忘、指顫等。對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長期接觸有時引起阻塞性肺部病變。皮膚粗糙、皸裂和增厚。
6乙酸丁酯
易燃,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氧化劑能發生強烈反應。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
對眼及上呼吸道均有強烈的刺激作用,有麻醉作用。吸入高濃度本品出現流淚、咽痛、咳嗽、胸悶、氣短等,嚴重者出現心血管和神經系統的癥狀。可引起結膜炎、角膜炎,角膜上皮有空泡形成。皮膚接觸可引起皮膚干燥。
7甲基丙烯酸甲酯
易燃,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在受熱、光和紫外線的作用下易發生聚合,粘度逐漸增加,嚴重時整個容器的單體可全部發生不規則爆發性聚合。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
本品有麻醉作用,有刺激性。急性中毒:表現有粘膜刺激癥狀、乏力、惡心、反復嘔吐、頭痛、頭暈、胸悶,可有急識障礙。慢性影響:體檢發現接觸者中血壓增高、萎縮性鼻炎、結膜炎和植物神經功能障礙百分比增高。
8甲苯二異氰酸酯
遇明火、高熱或與氧化劑接觸,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遇水或水蒸氣分解放出有毒的氣體。若遇高熱,可發生劇烈分解,引起容器破裂或爆炸事故。
本品具有明顯的刺激和致敏作用。高濃度接觸直接損害呼吸道粘膜,發生喘息性支氣管炎,表現有咽喉干燥、劇咳、胸痛、呼吸困難等。重者缺氧紫紺、昏迷。可引起肺炎和肺水腫。蒸氣或霧對眼有刺激性;液體濺入眼內,可能引起角膜損傷。液體對皮膚有刺激作用。口服能引起消化道的刺激和腐蝕。
9柴油
遇明火、高熱或與氧化劑接觸,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若遇高熱,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
皮膚接觸可為主要吸收途徑,可致急性腎臟損害。柴油可引起接觸性皮炎、油性痤瘡。吸入其霧滴或液體嗆入可引起吸入性肺炎。能經胎盤進入胎兒血中。柴油廢氣可引起眼、鼻刺激癥狀,頭暈及頭痛。
10丙烯酸樹脂
易燃,23≤閃點≤61℃;該品的危險性能取決于所用的溶劑。而所用的溶劑一般都是遇高熱、明火易燃,與氧化劑接觸會反應。
蒸氣對眼睛、皮膚有刺激性作用。
11聚氨酯漆固化劑
易燃。遇高熱、或受高熱有引起燃燒的危險。蒸氣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蒸氣對眼睛、皮膚有刺激性作用。
12PU聚氨酯漆
易燃。閃點57℃。遇高熱、明火、氧化劑有引起燃燒的危險。 蒸氣對眼睛、呼吸
表3.1-2 建設項目所涉及各種物質理化參數
序號 |
危險物質名稱 |
危險物質編號 |
閃點(℃) |
火險類別 |
爆炸極限% |
1 |
二甲苯 |
33535 |
25 |
甲類 |
1.1%~7.0% |
2 |
甲苯 |
32052 |
4 |
甲類 |
1.2%~7.0% |
3 |
丙烯酸 |
81617 |
50 |
乙類 |
2.4%~8.0% |
4 |
丙烯酸丁酯 |
33601 |
37 |
乙類 |
1.2%~9.9% |
5 |
苯乙烯 |
33541 |
34.4 |
乙類 |
1.1%~6.1% |
6 |
乙酸丁酯 |
32130 |
22 |
甲類 |
1.2%~7.5% |
7 |
甲基丙烯酸甲酯 |
32149 |
10 |
甲類 |
2.12%~12.5% |
8 |
甲苯二異氰酸酯 |
61111 |
121 |
丙類 |
0.9%~9.5% |
9 |
柴油 |
33648 |
/ |
丙類 |
無資料 |
10 |
丙烯酸樹脂 |
33645 |
23~61 |
乙類 |
無資料 |
11 |
聚氨酯固化劑 |
32198 |
/ |
甲類 |
無資料 |
12 |
PU聚氨酯漆 |
33646 |
57 |
乙類 |
無資料 |
注:(1)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擬儲存的甲苯屬于易制毒化學品。
(2)根據《劇毒化學品名錄》(2002年版)擬儲存的甲苯-2,4-二異氰酸酯屬于劇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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