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工的安全操作規程
1、作業前應對施工所用的腳手架進行工序之間的交接檢查,凡不符合安全規范的可拒絕驗收、使用或上崗操作。
2、特殊部位不能搭設腳手架時,施工應用安全帶拴在牢固的地方,穿防滑鞋,采取設專人監護等安全措施,并確認安全后方能施工。
3、施工作業場所(包括室內和噴漆間)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在不能進行自然通風,又使用強溶劑時必須采用通風機強制排風,以防中毒事故發生。
4、在施工中嚴格按安全技術交底施工。操作人員應進行體檢,患有眼病、皮膚病、氣管炎、結核病者不宜從事此項作業。
5、在進入油漆房間時,應先排出有害氣體后再打開照明燈進行操作。
6、在涂刷或噴涂有毒性涂料時,必須戴防毒口罩和密封式防護眼鏡,穿好工作服,扎好領口、袖口、褲腳等處,皮膚不得裸露。特別是噴刷含鉛、苯、乙烯、鋁粉等的涂料時,應注意防止鉛、苯中毒。
7、作業完畢,各種油漆涂料的溶劑桶(箱)應加蓋封嚴。強溶劑等廢棄物不得隨地亂倒,應倒在室外專用的有害廢棄物垃圾桶中,以備集中處理。
8、在噴涂硝基漆或其它具有揮發性、易燃性溶劑稀釋的涂料時,不得使用明火,不準吸煙。涂刷大面積場地(或室內)油漆時,照明和電氣設備必須執行防爆等級規定。
9、嚴禁酒后作業,嚴禁在作業層上嬉笑、打鬧。
10、使用鋼絲刷、板銼及氣動、電動工具清除鐵銹、鐵磷時,需戴防護眼鏡和口罩。
11、操作人員如果感到頭疼、頭昏、心悸或惡心時,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到通風處換氣。如仍不舒服,應去醫院治療。
12、油漆及稀釋劑應設專人保管。油漆涂料凝結時,不準用火烤。易燃性原材料應隔離儲存。易揮發性原料應用密封好的容器儲存。
13、油漆倉庫應單獨設置,不得和其它材料混放;倉庫通風應良好,庫內溫度不得過高。倉庫建筑應符合國家防火等級規定。
14、在室內進行涂刷或噴涂作業時,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
15、離地面或地下2m以上作業時,應遵守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程。在二樓以上窗臺上作業時應掛好安全帶(不準掛在窗扇上)。在有車輛或行人的地方作業,應懸掛明顯的安全標志,并防止碰撞和其它火種引起事故。
16、下班前應清理現場,將殘留的材料收集起來,易燃、有毒、易揮發的材料應入庫保管。
17、下班后應洗手和清洗皮膚裸露部分。未洗手之前不要觸摸皮膚或食品,以防刺激引起過敏反映和中毒。
18、工作服和防護用品應勤洗勤換。
19、在高濃度環境中工作時,應戴好防毒面具,穿戴好防護用品,在手及皮膚的裸露部分涂抹防護油膏。禁止用汽油洗手。
20、玻璃的截割,應根據不同材質采用不同的工藝方法。
21、截割窄條玻璃時,應注意防止玻璃破裂傷手。玻璃開箱時應注意破碎玻璃割手;搬運玻璃應戴好手套,用專用夾具或吸盤式手持工具,不得赤手作業;剩余邊角余料應及時清理歸堆并裝入容器內保存,防止傷害他人。
22、安裝玻璃時,應根據施工作業條件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如安裝二樓以上的窗扇,應掛好安全帶,且不能利用窗扇作為攀登的腳手,以防墜落。
23、安裝或修理天窗上的玻璃時,應在天窗下面滿鋪腳手板以防玻璃和工具掉落傷人,必要時設防護區域,禁止下面人員通行。
24、安裝玻璃用的小釘等小鐵件,應放在工具袋內。小釘不要含在嘴里,以防意外掉入口腔造成傷害。
模板工的安全操作規程
1、模板運到現場后,應認真檢查構件和材料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2、作業現場防護設施齊全,支模場地必須平整夯實,做好模板垂直運輸的安全施工準備工作。
3、每塊大模板必須具備完好的操作平臺,嚴禁使用有缺陷和地腳螺栓銹蝕的模板。
4、作業班組應及時對大模板進行保養,保持大模板的清潔,及時清掃模板上的水泥沙漿和垃圾,模板上不得有混凝土凝固塊。
5、吊運大模板必須使用卡環或設有安全卡的吊鉤,嚴禁使用無安全卡的吊鉤吊運;起吊前,應檢查吊環是否牢靠,焊口是否符合規定;安裝大模板時,不得一次吊運兩塊以上。在吊運大模板時應根據大模板的實際情況,使用2個以上吊點。
6、大模板安裝就位后,應及時將其串聯為一體,并勾通接地裝置,以防雷擊和觸電。
7、墻板就位固定后不得撬動,需要撬動調整時,應重新掛鉤。墻板安裝過程中禁止拆移支撐和拉桿。
8、大模板的存放應兩塊模板面對面放置,按自穩角放妥,如單塊存放時,必須將地腳螺絲提上去,使自穩角成70~80度,板面后仰,形成穩定。
9、存放在樓層時,須在大模板橫梁上掛鋼絲繩或花蘭螺栓,鉤在樓板釣鉤或墻體鋼筋上。
10、沒有支撐或自穩角不足的大模板,應存放在專用的堆放架內或臥倒平放;不得靠在其它板或構件上。
11、在2米或2米以上作業時,應根據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操作和防護,有安全可靠的操作架子,在4米以上或2層及2層以上操作時周圍應設安全網、防護欄桿。在臨街及交通要道地區施工應設警示牌,避免傷及行人。
12、操作人員上下通行必須通過馬道、乘人施工電梯或上人扶梯等,嚴禁攀登模板或腳手架上下,嚴禁在墻頂、獨立梁及其它狹窄而又沒有防護的模板面上行走。
13、在高處作業架子上、平臺上不宜堆放模板,必須短時間堆放時,必須碼放平穩,控制在架子或平臺的允許荷載范圍內。
14、高處支模工人所用工具在不用時應放在工具袋內,不得隨意將工具、模板零件放在腳手架上,以免墜落傷人。
15、雨季施工時,高聳結構的模板作業應裝設避雷設施。冬季施工時,對操作地點和人行道的冰雪應事先清除掉,避免人員滑倒傷人。在五級以上大風、大雨、大雪天氣,禁止進行大模板拼裝和吊裝作業。
16、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進行模板施工,如果不能停電作業,應采取隔離防護措施,其安全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
17、模板支撐不得固定在腳手架或門窗上,避免發生倒塌或模板移位。
18、支立模板應作好個人保護,不赤腳、不穿拖鞋,不許向任何部位、任何地方拋擲模卡和廢料。
19、拆除模板應經施工技術人員同意,操作時應按順序分段進行,嚴禁猛撬、硬砸和大面積撬落、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動或懸掛的模板,拆下的模板應及時運到指定地點集中堆放,防止釘子扎腳。
20、模板支撐桿件不得使用彎曲、嚴禁銹蝕、壓扁、變形開裂和不符合規范要求的材料。
21、支模應按工序進行,模板沒有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禁止利用拉桿支撐攀登上下。
22、搭設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須頂牢,操作時應搭設工作臺,并系好安全帶。不足4米時可使用馬凳操作。
23、支撐獨立梁模,應設臨時工作臺,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和在梁模上行走。
24、施工操作除滿足本要求外,還應滿足現場技術、安全技術交底的要求。
25、大模板放置時,下面不得有電線和氣焊管線。
26、大模板組裝或拆除時,指揮、拆除和掛鉤人員,必須站在安全可靠的地方才可操作,嚴禁任何人員隨大模板起吊,安裝外模板的操作人員應系安全帶。
27、嚴禁在模板的連接件和支撐件上攀登上下,嚴禁在同一垂直面上安裝模板。
28、支設高度在3米以上的柱模板和梁模板時,應搭設工作平臺。不足3米的,可使用馬凳作業,不得站在柱模板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不得利用拉桿、支撐攀登上下。
29、用鋼管和扣件雙排立柱支架支承梁模時,扣件應擰緊。橫桿步距按設計規定,嚴禁隨意增大。
30、墻模板在未裝對拉螺栓前,板面應向后傾斜一定角度并撐牢,以防倒塌。安裝過程中應隨時拆換支撐或增加支撐,使墻模處于穩定狀態。模板未支撐穩固前不得松開卡環。
31、任何部位模板的拆除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按操作程序進行。
32、高處、特殊結構模板的拆除,應有專人指揮和切實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標出工作區,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作業區。
33、拆除模板一般應采用長撬杠,嚴禁作業人員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上。嚴禁作業人員在同一垂直面上拆除模板。
34、已拆除的模板、拉桿、支撐等應及時運走或妥善堆放,模板拆除后其臨時堆放處距離樓層邊沿不小于1米,且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5m。樓層邊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的物件。
35、在模板拆除間隙,應將已活動的模板、拉桿、支撐等固定牢固,嚴防掉落、倒塌等意外傷人。
36、拆除基礎及地下工程模板時,應先檢查基槽(坑)土臂的狀況,發現有松軟、龜裂等不安全因素時,必須在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下人作業。拆下的模板和支承桿件不得在離槽(坑)上口1米以內堆放,并隨拆隨運。
37、拆除在3米以上的模板時,應搭設腳手架或操作平臺,并設防護欄桿。拆除時應逐塊拆卸,不得成片松動和撬落或拉倒。作業人員嚴禁站在懸臂結構上面敲拆底模。
38、大模板應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分區存放,各區之間保持一定距離。存放場地必須平整夯實,不得存放在松土和坑洼不平的地方。
39、大模板存放時,下部應墊通常方木。長期存放的大模板,應用拉桿連接牢固。
40、沒有支撐或自穩角不足的大模板,應存放在專用的堆放架內或臥倒存放,不得靠在其它模板或構件上。
41、安裝和拆除大模板時,吊車司機、信號工和安裝人員應經常檢查索具,密切配合,穩起、穩落、穩就位,防止大模板大幅度擺動,碰撞其它物體,造成倒塌事故。
42、大模板安裝時,應先內后外對號就位,未就位固定前不得摘鉤。
43、吊運大模板時嚴禁一鉤吊兩塊。
44、有平臺的大模板起吊時,平臺上禁止存放任何物體。里外角模和臨時摘、掛的板面與大模板必須連接牢固,防止脫開和斷裂墜落。
45、拆模板應先拆穿墻螺栓和鐵件等,并使模板面與墻面脫離,方可慢速起吊。
46、清掃模板和刷隔離劑時,必須將模板支撐牢固,兩板中間應保持不少于60厘米的走道。
木工的安全操作規程
1、木工機械必須設專人管理,定期對機械進行保養和維修;機械的操作規程和防火制度應掛在木工棚的明顯位置。木工棚應全封閉,有防塵、防噪音設施。
2、作業前應認真檢查電源接線是否正確、接零保護是否牢固、漏電保護器是否靈敏可靠、機械設備是否驗收合格。
3、使用木工機械前,應認真檢查刀片、鋸片安裝是否牢固,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有效。
4、木工機械使用前必須試運轉,經2~3分鐘運轉正常后,方能正式作業。
5、機械運轉中嚴禁維修、保養、加油、清理和調整,操作人員衣袖應扎緊,禁止戴手套操作。
6、加工舊料前應將鐵釘、灰垢、冰雪等清除干凈后再進行加工。
7、操作時遇硬木、節疤、殘茬應減速慢運行,手指嚴禁按在節疤上,防止木料彈起傷人。
8、加工2米以上的長料,應由兩人操作,一人送料,一人接料,接料后不準松手。
9、使用圓鋸時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鏡,鋸片上應有防護罩和滴水設備。
10、使用平刨時,不得將手伸進安全擋板里側移動襠板,嚴禁拆除安全擋板。
11、使用木工壓刨時,壓料、取料人員不得正對刨口站立,以免木料刨屑擊傷面部。
12、每天工作完畢,必須將成料碼放整齊,刨屑、刨花應打掃干凈,拉閘斷電鎖好電閘箱。
13、木工或車間防火制度必須齊全,并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瓦工的安全操作規程
1、瓦工在砌筑前應對施工所用的腳手架進行工序之間的交接檢查,凡不符合安全規范的可拒絕驗收、使用或上崗操作。
2、瓦工應熟悉腳手架搭設的有關規程和規定。腳手架的任何部位影響施工時,不得隨便搭拆或移動,而應報告工班長或上級主管領導,由專業架子工負責搭設或拆除。
3、切割砌塊的手鋸應安全可靠。
4、在毛石、片石的砌筑中應注意石方的搬運,防止砸傷碰傷。應注意石方的砌筑方法,嚴格按施組和技術交底施工,防止塌方。對石方加工鑿面時應戴防護眼鏡,防止石渣石屑飛濺傷害眼睛或皮膚。
5、腳手架作業層必須滿鋪腳手板,嚴禁有探頭板;作業層應有護身欄桿、檔腳板、安全立網、水平網。
6、在腳手架上推車時,應平穩慢行,以防小車翻倒落地傷人。
7、腳手架上堆放砌塊不得超過腳手架承載能力(一般存放磚不超過三層)。
8、在腳手架上操作,不得向墻外砍轉或修鑿石料,斬磚應面向墻面,工作完畢應將腳手板和磚墻上的碎磚,灰漿清掃干凈,防止掉落傷人。同一塊腳手板上1米長度內不得同時有兩人操作。用里腳手架砌筑時,其腳手板操作面不得超過砌體高度,一般應低于20cm左右。墻外應伸支相應寬度的安全網。
9、切割砌塊的電鋸電源,應由持證上崗的電工接線、拆線,電源、線路應符合現場安全用電的規定。電鋸本身安全可靠、無損壞、不漏電;操作時精力集中,嚴禁打鬧;停止作業時必須拆除電源。
10、瓦工在砌筑作業中不得在高度超過胸部以上的墻體上進行,以免將墻碰撞倒塌或失穩墜落或砌塊失手掉下造成事故。
11、上下腳手架應走斜道,不得站在墻體上進行劃線、刮縫、清掃或檢查大角垂直度等工作,不得在墻頂上行走。
12、傳遞磚塊時不得拋擲。施工人員所站各層腳手板寬度應不少于50~60cm,在3m以上單獨懸空傳遞材料時應系好安全帶。垂直方向不準雙層交叉作業。冬季施工應采取防凍防滑措施,及時清掃腳手架上的冰凍積雪。
13、用塔吊、門型吊垂直運輸各種砌塊時,應遵守使用塔吊、門吊的有關安全規程,起吊砌塊的夾具應牢固,就位放穩后,方可松開夾具。應有防止掉落磚頭和砌塊的措施,吊運物件不得碰撞腳手架和砌體。
14、班前應對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吊具、工具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使用。吊籠、吊藍不得撒漏,如發現有散裂、撒漏可能時,不得免強吊運。
15、禁止在樓板上存放大批材料。平地使用人力推車運輸砌塊、材料時,平道上前后距離應大于2m,坡道上應大于10m。裝取成垛材料時應防止垛倒傷人。
16、汽車運輸應遵守交通規則和有關規定。人工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碼垛時應防止擠手,堆碼應整齊,垛堆高度一般不超過1.5m,距離溝槽或基礎坑邊緣1m以外。
17、屋面掛瓦時應先檢查人字屋架、檁條、大小瓦條及屋面木基層的所有部件及大小瓦條的材質是否牢固可靠,如有損壞時,應由專業木工修整好后方能進行下道工序施工,防止踩裂檁條或瓦條造成事故。
18、在坡度為25º以上的屋面掛瓦,必須先安置防滑梯。如坡度太陡時,應系好安全帶,安全帶無法生根時應設置安全繩。
19、向屋面運瓦時,應兩坡同時進行,分布盡量平衡。掛瓦應按順序進行,多人幾處同時掛瓦時,人員不能集中在一點。碎瓦應集中下運,不得隨意下拋。
20、石棉瓦屋頂嚴禁上人,如需要檢修時必須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措施。
21、在鋪設石棉瓦、玻璃鋼瓦、纖維瓦時,應鋪好腳手板、行走板或掛好掛梯。嚴禁踩在各種瓦的中部。需要走踏在屋架、桁條和溝釘處,應先鋪好腳手板。
22、遇有6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屋面作業。
23、在新建廠房及其它結構屋面施工時,屋架下弦處應掛好水平安全網,安全網生根應牢固,防止在掛瓦中失誤發生高處墜落事故。
抹灰工的安全操作規程
1、抹灰工作業前應對施工所用的腳手架進行工序之間的交接檢查,凡不符合安全規范的可拒絕驗收、使用或上崗操作。
2、抹灰工應熟悉腳手架搭設的有關規程和規定。腳手架的任何部位影響施工時,不得隨便搭拆或移動,而應報告工班長或上級主管領導,由專業架子工負責搭設或拆除。
3、在作業中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在施工中應盡量避免垂直立體交叉作業,如有特殊情況時應有隔離措施。
4、腳手架作業層必須滿鋪腳手板,嚴禁有探頭板,并設有防身欄桿、檔腳板、安全立網、水平網等。
5、腳手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超過腳手架的承載能力。
6、操作人員不得在任何部位,向任何地方拋擲物料,以防落下傷人。
7、施工中所使用的機電工具,應由專職電工負責接線、拆線,電源和線路應符合現場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機電設備使用前應先做空載試轉和負荷試用,確認無誤方能投入使用,且機具外露的傳動部分應有防護罩。
8、室內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屬支架應搭設平穩牢固,腳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米。架子堆放材料不得過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內作業人員不應超過兩人。
9、不得在門窗、暖氣片、洗臉池等器物上搭設腳手板。在陽臺部位粉刷,外側必須掛設封閉安全網。
10、貼面使用的預制件、大理石、瓷磚等,應堆放整齊平穩,邊用邊運。安裝應要穩拿穩放,待灌漿凝固穩定后方可拆除臨時支撐。
11、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等。
12、2m以上懸空作業應系好安全帶,掛好安全網。
13、使用切割石材的機具時,禁止兩人面對面作業,防止鋸片破碎飛出傷人。手持加工件應注意不要碰傷手指。
14、磨磚機應裝防塵裝置。
15、在高層建筑外墻進行抹灰裝飾作業時,除按高處作業要求做好腳手架安全網防護外,還應注意所使用的材料、工具不能亂丟和拋擲。
16、進行墻面噴涂及各種涂料施工時,應檢查各種噴涂機械、工具是否良好。如果發生堵塞,不能面對噴口修理,防止突然噴出傷害眼睛和面部。
17、對有毒材料應采取防護措施,易燃材料應注意防火,腐蝕有刺激的材料應注意保管和使用方法,并穿戴好防護用品及口罩和護目鏡保護眼睛、呼吸道及皮膚。
18、砌嵌大塊大理石時,應嵌砌牢固、支撐穩固后才能繼續施工,防止松動墜落傷人。地面打蠟磨光后應有防滑措施。
19、人工搬運材料(包括馬賽克、瓷磚、大理石等)應力所能及,上舉下傳應整件傳遞,捆綁應牢固可靠,有防止松散掉落的措施。裝運各種液體涂料不得超過容器容量的3/4,以防潑撒。
20、腳手架上堆放有毒、易燃材料時,應擺放穩妥,防止他人碰動和拌倒,禁止非本工種人員亂拿亂用。剩余材料應及時清理收回,防止造成污染或其它事故。
架子工的安全操作規程
1、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暈高、視力不夠等不適合做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登高作業。
2、架子工應持證上崗,持有外地操作證的人員在北京地區進行作業時,應換取北京市核發的《特種作業人員臨時操作證》,方可進行獨立作業;持有《學習證》的人員不得單獨從事登高作業。
3、架子工在作業前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帶好工具袋,檢查工具袋是否完好。在2米以上高處作業時必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必須掛在牢固物體上。
4、腳手架所需要用的材料、扣件等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要求,經過驗收合格才能使用;上下運料時應用繩子或人工傳送,不得拋擲。
5、腳手架操作面外側應設兩道護身欄和一道檔腳板,或設一道護身欄,立掛安全網,下口封嚴。防護高度應為1.5m.
6、架子搭設4米以上時應與墻體拉接,不得有探頭板和飛跳板,搭設15米以上井字架應設纜風繩。各種架子必須按規定的立桿、橫桿、剪刀撐、護身欄等間距尺寸搭設,上下接頭應錯開。
7、拆除架子時,周圍應設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看管,禁止他人進入作業區。
8、拆除時應按順序進行,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得上下同時作業。
9、腳手架基礎必須夯實,并有排水措施;立桿再插在底座上,下鋪5厘米后的跳板,并加綁掃地桿,應能排除雨水。高層腳手架基礎應經過計算,采取加固措施。
10、作業層內側腳手板與墻距離不得大于15厘米;外側必須搭設兩道護身欄和檔腳板,或立掛安全網下口封牢。10米以上的腳手架,應在操作層下一步架搭設一層腳手板,腳手板下層兜設一層水平安全網,以保證安全。
11、腳手架必須保證垂直不變形。立桿垂直偏差不大于架高的1/400;大、小橫桿允許撓度為桿件長度的1/150。
12、腳手架必須按腳手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搭設,對于高度超過15米以上的高層腳手架,必須有設計、有計算、有詳圖、有搭設方案、有上一級技術等有關部門的審批后,方可搭設。
13、對于危險性大、而且特殊的吊、挑、掛、插口、堆料等架子,必須經過設計和審批,編制單獨安全技術措施,方能搭設。
14、腳手架搭設后,必須經過有關人員檢查驗收簽字認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吊架還應經過荷載試驗后才能投入使用。
15、腳手架的操作面必須滿鋪腳手板,離墻距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探頭板和飛跳板,腳手板對接處必須設雙排小橫桿,兩小橫桿間距不得大于30cm;應經常清除板上的雜物,保持清潔平整。操作層有坡度的,腳手板必須和小橫桿綁扎牢固。
16、腳手架必須設剪刀撐,必須按樓層與墻體拉接牢固,每層拉接點水平距離不得超過6米。
17、荷載不得超過規定,在腳手架上堆磚,只允許單行側擺三層。
18、腳手架高于周圍避雷設施的必須安裝避雷針,接地電阻不得小于10歐姆。在帶電設備附近搭設腳手架時應停電進行;嚴禁跨越35千伏及以上帶電設備;10千伏以下的用電設備水平距離不得小于3米。
19、特殊架子的跳梁、別杠應符合規定,在作業前應認真檢查。
20、新網必須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舊網必須有允許使用的證明書或合格的檢驗記錄。
21、安裝時,在每個系結點上,邊繩應與支撐物(架)靠緊,并用一根獨立的系繩連接,系結點延網邊均勻分布其距離不得大于75cm。系結點應符合打結方便、連接牢固又容易解開、受力后又不會散脫的原則。有筋繩的網在安裝時,必須把筋繩連接在支撐物(架)上。
22、安裝平網時,相臨部分應扣緊或重疊,連接繩材料與網相同,強度不得低于其網繩強力;安裝平網時應外高里低,一般以15度為宜,網不宜繃緊。
23、安裝立網時除必須滿足上述要求外,安裝平面應與水平面垂直,立網底部必須與腳手架全部封嚴。
24、必須保證安全網受力均勻,網內無雜物。
25、安全網安裝后,必須經有關人員檢查驗收合格簽字后才能使用。
26、拆除安全網必須在有經驗人員的嚴密監督下進行。拆網應自上而下,同時應采取防墜落措施。
防水工的安全操作規程
1、作業前應檢查作業環境、作業場所的氣體濃度是否保持在有關規定范圍之內(特別是對有坑、槽內和通風不好的房間),否則不得進行施工。
2、患有皮膚病、支氣管炎、眼病及對瀝青刺激過敏的人員,不得從事防水作業。
3、操作也人員應正確穿戴安全防護用品,不得赤腳、穿短袖衣服和短褲作業。作業時應將袖口、褲腳扎好,手腳及皮膚不得直接接觸瀝青。
4、在坡度較大的屋面上施工時,應設置防滑設施,檐口處應有防護欄桿。施工到檐口時,下方不得有人站立、行走或停留。
5、在深坑或地下室施工,上下通道應平穩可靠,避開立體交叉作業。
6、作業人員如感到頭疼或頭暈惡心,應立即停止工作進行治療。
7、拆除的廢舊瀝青應集中清理,不得隨地亂丟,不得從高空向下傾倒,以防傷害其他人員和污染環境。
8、施工所用的架子應有專業人員搭設,防水工不得私自搭設和拆除防護設施。
電、氣焊工的安全操作規程
1、電、氣焊工必須持有有效證件上崗作業。
2、電焊機應有防雨、防砸措施。
3、電、氣焊工每天在作業前應正確穿戴防護用品,對所使用設備的機械性能和安全防護裝置等部位進行檢查,經運轉試驗合格后,方可進行正常工作。
4、必須使用防觸電保護器,配電達到三級控制、三級保護,設有專用的開關箱。
5、電焊機必須采用接零保護,拆、接電源線時應由專職電工完成。
6、在高處進行焊接作業時,腳手架應牢靠,有防墜落措施,下面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作業過程中,禁止向下亂拋焊條頭等物。
7、在焊接與大地直接接觸的焊件時(如自來水管線和大地相連的機床工作臺等),應先拆掉電焊機的保護零線后再進行焊接作業,以免發生觸電事故。
8、焊鉗與焊把線必須絕緣,連接牢固。在潮濕地點作業,應站在絕緣膠木板上;地線、把線雙線到位,禁止與其它物體接觸,不得使用其它金屬物體代替零線。
9、焊機電源線長度不得超過3米,其截面積應與電焊機電流的大小相匹配,并應絕緣良好;焊把線的截面積應與電焊機的工作電流相匹配,長度不得超過30米,接頭不得超過一個,焊把線絕緣應良好,無破損,對絕緣強度達不到的應及時更換。
10、焊接作業處應離易燃易爆處10米以外;嚴禁在有壓力的容器、管道上進行焊接作業。
11、在人多的場所進行焊接時,應放置遮光檔板,以免他人受弧光傷害。
12、電焊機在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不得手持把線爬梯登高。
13、雷雨時應停止露天焊接作業。焊場周圍應清除易燃品或進行覆蓋。
14、在狹小的艙、室或容器內焊接時,應有良好的通風措施,外面有專人監護,并應兩人輪換工作。
15、操作行燈電壓應采用36伏以下的電源。
16、作業完畢應及時關閘斷電,鎖好開關箱,檢查周圍是否留下火種,確定無誤后,方可離開。
17、氧氣瓶和乙炔瓶之間的間距不得小于5米,氧氣瓶、乙炔瓶和施焊點及明火之間的間距不得小于10米。
18、高、低壓線下方嚴禁進行氣焊作業。
19、氧氣管和乙炔管禁止混用。
20、氧氣瓶閥、開氧氣閥門的板手、焊炬及各氣體通路不得沾有油脂,以防氧氣遇到油脂燃燒爆炸。
21、氣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盡,應留有余氣(0.1~0.2兆帕)。
22、乙炔瓶使用時必須配用合格的乙炔專用減壓器的回火防止器。
23、乙炔瓶只能直立不能橫躺臥放,以防止丙酮流出引起燃燒爆炸。
24、在正常工作停止時,應先關切割氧氣閥門,再關乙炔和預熱氧氣閥門。發生回火時,應立即關閉乙炔閥門,然后關閉氧氣閥門。
25、氧氣瓶、乙炔瓶應單獨存放,并有防雨、防砸措施;存放乙炔瓶的室內應注意通風換氣,防止泄漏的乙炔滯留。
電工的安全操作規程
1、值班電工必須持有有效證件,每年經安全知識年審考核合格,否則,不得上崗作業。發現非電氣工作人員或無證上崗者,應立即制止,并報告主管領導。
2、正確穿戴防護用品,正確使用安全用具。
3、所有絕緣工具、檢測器具、登桿工具、安全用具、安裝機具等應妥善保管,嚴禁它用,并定期檢查、校驗、鑒定及維修保養。
4、值班電工每班不得少于2人,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由級別高的人負責監護,級別低的人員負責操作。
5、低壓電工不得從事高壓作業,學習電工不得獨立作業。
6、安裝現場使用的設備及線路,應嚴格按施組及有關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安裝、架設及維護。低壓線路應使用三相五線制,電氣設備及電動工具應做可靠的接零保護,并正確配備漏電保護裝置。
7、值班電工每天應對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線路進行巡視檢查,及時解決不安全隱患,記好電工值班記錄;每旬對工地進行一次安全用電大檢查,對隱患進行復查,做好相關的記錄。
8、臨時用電工程施工程序應遵循:施組→交底→安裝→調試→驗收→交付使用→檢查整改→維修保養→竣工拆除。
9、嚴禁使用不合格的、不適用于臨時用電工程的電氣設備、電料、工具等。
10、值班電工應堅守崗位,不得擅自脫崗;在工作前和工作中不得飲酒或飲用帶有酒精的飲料。
11、電工應對電氣工程的安裝質量負責。
12、認真做好本崗位的工作,如安裝、調試、運行、維修等,并對所管轄區域內的電氣設備、線路、電器元件的安全運行負責。
13、嚴格遵守安全法規、規程和制度,不得違章操作。
14、積極宣傳電氣安全知識,拒絕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行為。
15、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時,必須斷電妥善處理。
16、施工現場停工或設備停用時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閘箱。
17、電箱內不得接其它用電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箱制,嚴禁用一個開關控制兩個以上用電設備。
18、電箱和開關箱內的電氣設備安裝應符合規范,接頭不得松動,不得有漏電部分。
19、開關箱必須設在無積水、無潮濕的地方,并保持清潔。
20、事故發生后,未找出原因及未進行妥善處理時,不得恢復正常運行。
21、多臺開關柜(盤)并列安裝時,手指不得放在兩盤的接合處,更不得觸摸或伸進螺栓連接孔內。
22、吊頂內安裝照明線路時不得在板條、天棚、隔音板上通行或堆放材料;必須通行時,應在龍骨上鋪設腳手板。
23、電氣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或斷電,禁止帶電操作。
24、在同一供電系統內,不允許一部分設備采用接地保護,而另一部分設備采用接零保護。
25、電氣設備的接線必須斷開電源,電氣設備及電動機在投入使用前必須搖測絕緣電阻,進行必要的檢測和試驗。
26、使用的材料、元件、設備必須是合格品,使用前應驗明合格證并存檔,并閱讀說明書及有關技術文件。
27、電桿用車搬運時,必須捆綁牢固:采用人力抬桿時,動作必須協調一致,桿不得離地過高。
28、人力立桿時,所用的叉桿應堅固完好,操作時應配合默契,用力一致且均衡。機械立桿時,兩側應設纜繩并由可靠人員拉撐。立桿時坑內不得有人;填土埋好夯實后,方可撤去叉木及纜繩。
29、登桿前必須檢查基坑是否夯實,桿身是否牢固。舊木桿桿根單側腐朽深度桿根直徑1/3以上時,應加固打綁樁后登桿;水泥桿的縱向裂紋或徑向裂紋達到危險限額應禁止使用或攀登。
30、登桿的腳扣應與桿徑相匹配;安全帶應拴于安全可靠處,保險扣環必須扣牢;工具、材料應用小繩系好傳遞,禁止拋擲。
31、桿上緊線應側身操作,緊線器的螺栓必須擰緊;緊有角度的導線時,應在外側作業;調整拉線時,桿上不得有人,拉線坑及底把必須牢固可靠。
32、緊線用的鐵絲或鋼絲繩,必須大于導線的全部拉力,與導線的連接必須牢固可靠,緊線時,導線下方不得站人,單方向緊線時,反方向設置臨時拉線。緊線時應隨時觀察拉線及拉線坑的狀況。
33、電工在高處作業前應對作業面和架子進行檢查,架子必須牢固可靠,同時有防止墜落的措施,禁止在不堅固可靠的作業面上進行任何作業。
信號工的安全操作規程
1、從事信號指揮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學習證必須有監護人,持外地證應換領北京市核發的臨時操作證。
2、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熟悉指揮信號、哨、旗和明顯標志齊全,不以喊代替。
3、指揮中應了解被吊物的重量,重物起吊后禁止任何人從吊運的重物下通過,嚴禁在人的頭上吊運重物。
4、指揮吊運大模板時,大模板應與墻體無粘連,掛鉤工站在模板上時不得吹起鉤哨,模板起升2米才能轉臂,不得串吊模板。
5、從事信號指揮的人員應身體健康,能適應高空作業,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聽力、視力應滿足具體工作條件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6、信號工應掌握所指揮的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質,了解常用起重機的起重工作性質。對起重機的行走路線、路基及塔式起重機的錨固等,能夠定期配合司機進行檢查。能夠熟練自如地運用手勢、旗語、音響和通訊設備。
7、信號工應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結構施工圖,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現場平面布置圖和工藝要求指揮起吊、就位構件、材料和設備等。能夠掌握起重機作業范圍內的安全情況。
8、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運就位方法、構件重心位置,并能計算非標準構件和材料的重量。
9、具備防止構件裝卸、運輸、堆放過程中防止變形的知識。
10、掌握滑輪及滑輪的應用原理。
11、信號工應站在使司機能夠清楚看到的安全位置進行指揮。
12、信號工應具備指揮單機、雙機或多機作業的指揮技術。
13、信號工應嚴格執行以下“十不吊”的原則:
1)被吊物重量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準吊;
2)信號不清不準吊;
3)吊物下方有人不準吊;
4)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5)埋在地下物不準吊;
6)斜拉斜牽物不準吊;
7)散物捆扎不牢不準吊;
8)零散物不裝容器不準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規定,立式構件、大模板不用卡環不準吊;
10)六級以上強風、大霧天影響視力和大雨、雪時不準吊。
混凝土工的安全操作規程
1、澆筑框架、梁、柱混凝土,應設操作臺,施工前應檢查作業面的操作平臺是否牢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
2、對振搗器、振搗棒和其電線,應檢查是否良好。
3、施工中防止泵管破裂傷人。
4、使用振搗器的人員應兩人操作,一人操作振搗棒,一人提振搗器,操作人員必須穿絕緣鞋,帶絕緣手套。
5、墻體施工人員禁止站在支撐上進行操作。
6、車子向料斗倒料,應有擋車措施,不得用力過猛和撒把。
7、用井架運輸時,小車把不得伸出籠外,車輪前后應檔牢,穩起穩落。澆筑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節間必須連接牢固。操作部位應有護身欄桿,不得站在溜槽幫上操作。
8、用輸送泵輸送混凝土,管道接頭、安全閥必須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須牢固,輸送前必須試送,檢修必須卸壓。進入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罐車、泵車等的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應有專人指揮。
9、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
10、澆注拱形結構,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同時進行;澆筑圈梁、雨蓬、陽臺應設防護措施。
11、預應力灌漿應嚴格按照規定壓力進行,輸漿管道應暢通,閥門接頭應嚴密牢固。
鋼筋工的安全操作規程
1、鋼筋加工機械必須保證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機械安裝應平穩,周圍應有足夠的工作場地和防雨、防砸棚。
2、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種機械的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3、操作前應認真檢查電源接線是否正確,機械各部位螺栓、防護罩是否緊固。開動機械應先空車運行,傳動和軸承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4、操作時應注意刀片來往間隙,對準刀口迅速送入,兩手分在刀片兩邊附身送料。
5、彎曲鋼筋時嚴禁超過本機規定極限要求。
6、拉直鋼筋、卡頭應卡牢,地錨應結實牢固。拉筋沿線2米區域內禁止行人。現場應設防護欄,鋼筋產品應按規格、品種分別碼放整齊。照明燈具必須加網罩。
7、停止作業后應切斷電源、鎖上電箱,擦拭機械及工具,清理現場。
8、在高處、深坑綁扎鋼筋、安裝骨架,應搭設腳手架操作平臺。
9、綁扎立柱、墻體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在鋼筋骨架上上下,應設臨時支撐以防傾倒。
10、鋼筋加工場地應有專人看管,各種加工機械在作業人員下班后應拉閘斷電。非鋼筋加工制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鋼筋加工場地。
11、冷拉鋼筋時,卷揚機前應設置防護檔板,或將卷揚機與冷拉方向成90°,且應用封閉式的導向滑輪,冷拉場地禁止人員通行或停留,以防被傷。
12、起吊鋼筋骨架,應正確選擇吊點系結吊鎖,下方禁止站人,待骨架降落至距安裝標高1米以內方準靠近,并等就位支撐好后,方可摘鉤。
13、在高空、深坑綁扎鋼筋和安裝骨架,必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綁扎3米以上的柱鋼筋必須搭設操作平臺,以綁扎的柱骨架應用臨時支撐牢固,以防傾倒。綁扎圈梁、外墻、邊柱鋼筋時,應搭設外腳手架或懸挑架,并按規定掛好安全網。
14、在水平或垂直運輸鋼筋時,要捆扎結實、防止碰人撞物。在高空吊運時,禁止吊運的吊物從高、低壓線上駛過。要注意不要接觸腳手架、模板支撐及其他臨時結構物體。周圍有電線時,應事先采取可靠措施,確保安全作業。
15、在高處安裝預制鋼筋骨架或綁扎圈梁鋼筋時,要在確定腳下安全后再進行操作,禁止站在模板或墻上操作,無操作面的,應搭設腳手架,或系好安全帶。
16、鋼筋除銹時,應戴好口罩、風鏡、手套等防護用品。切斷鋼筋時,應注意不被機具等傷害。
17、采用機械進行除銹、調直、斷料和彎曲等加工時,機械安全防護裝置應齊全有效,并由專人使用和保管。
18、鋼筋焊接人員應遵守電焊工的安全操作規程。
19、多人合運鋼筋,起、落、轉、停動作應一致,人工上下傳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線上。鋼筋堆放應分散、穩當,防止傾倒和塌落;嚴禁多人抬著鋼筋在墻上行走。
手持電動工具的安全操作規程
1、手持電動工具應設專人保管、使用、檢查和維修,使用人員應熟悉手持電動工具的安全技術參數、性能、安全操作規程等。
2、手持電動工具的電源線應用專用電纜,不得任意接長和更換非專用電纜。
3、手持電動工具的運動部件,必須按有關標準裝設機械防護裝置(如防護罩、防護蓋等),不得任意拆除。
4、手持電動工具的操作者必須正確穿戴安全防護用品(手套、絕緣鞋等)。
5、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操作者持握應穩,用力均勻,不得用力過猛或斜偏使用。如果發現異常時應切斷電源,拔出插頭后由專人進行修理。
6、加工件和周圍有障礙物黏結不合或有其它影響操作的異物時,應先清理干凈后在進行操作。
7、手持電動工具轉動時,嚴禁進行檢修、調整。
8、在潮濕和危險的工作場所或在金屬容器里作業時,應選用三類手持工具。
9、對手持電動工具應定期由專業人員或保管人員進行檢查和實驗,具體項目如下:
1)每季度全面檢查一次。
2)在雷雨季前應及時進行檢查。
3)外殼、手柄有無裂縫和破損。
4)外殼保護接零(地)是否牢固。
5)電纜是否為專用電纜,有無破損和接頭。
6)電源接頭是否完好無損。
7)開關動作是否正常、靈敏可靠。
8)漏電保護器是否靈敏可靠。
9)工具部位無障礙。
10)用500V兆歐表測絕緣電阻,一、二、三類電動工具分別不小于2兆歐、7兆歐和1兆歐。
11)保管人員應做好檢查實驗記錄。
10、手持電動工具應達到三級控制三級保護,必須一機一閘,且有短路、過負荷、漏電保護裝置。
11、手持電動工具在發出或收回時,保管人員必須進行日常檢查和實驗。
12、長期擱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須遙測絕緣電阻,如果小于第9條第10款的數值,必須進行干燥處理或維修,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3、工具若有絕緣損壞、軟電纜或軟線護套破裂、保護線脫落、插頭或插座開裂、機械損傷等有礙安全的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轉,找專業人員進行維修,在未修復前不得使用。
14、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存放在干燥、無有害氣體和腐蝕性化學品的場所。
15、手持電動工具在使用前必須進行空載實驗,待運轉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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