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哪些人下井必須便攜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
答:礦長、礦技術負責人、爆破工、采掘區隊長、通風區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長、流動電鉗工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瓦斯檢查工必須攜帶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安全監測工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
2、入井人員要做到什么?
答:入井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隨身攜帶自救器和礦燈,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前嚴禁喝酒。
3、什么是局部瓦斯積聚?采煤工作面哪些地點容易出現瓦斯積聚?
答:在巷道頂部空間、盲巷、獨頭巷道以及風流達不到的其他地點,出現瓦斯濃度在2%以上,體積在0.5M3以上的現象。有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區附近、頂板冒落空洞內和采煤機附近。
4、《煤礦安全規程》對掘進工作面回風流的瓦斯濃度是怎樣規定的?
答:采區回風巷、采掘工作面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5、煤礦井下對局部通風機有哪些要求?
答:《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掘進巷道應采用礦井全風壓通風或局部通風機通風,不得采用擴散通風。局部通風機和掘進工作面的電器設備,必須有風電閉鎖裝置。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行時,應立即切斷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中的一切電源。低瓦斯礦井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機,可采用裝有選擇性漏電保護裝置的供電線路供電,或采用與采煤工作面分開供電。
6、《煤礦安全規程》對安全監控設備的調試、校正有何規定?
答: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等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檢測設備,每7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1次。每7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
7、《煤礦安全規程》對安全監控設備的檢查有何規定?
答:必須每天檢查安全監控設備及電纜是否正常,使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并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報監測值班員;當兩者讀數誤差大于允許誤差時,先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須在8h內對2種設備調校完畢。
8、采煤工作面兩道安全出口有哪些要求?
答:兩道出口超前20米范圍內,必須加強支護,綜采(放)工作面,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 其它工作面不得低于1.6m。
9、煤與瓦斯突出的征兆有哪些?
答:出現以下一種或多種征兆時,就可能發生煤與瓦斯突出,因此在觀察到以下征兆時要立即停止作業、從作業地點撤出,并報告部門。
(1)無聲征兆:工作面頂板壓力增大,煤壁被擠出、片幫掉渣、頂板下沉或底板鼓起,煤層層理紊亂、煤暗淡無光澤,工作面風流中瓦斯忽大忽小,打鉆時有頂鉆卡鉆、噴瓦斯等現象。
(2)有聲征兆:煤層發出劈裂聲、悶雷聲、機槍聲、聲音由遠到近、由小到大,有短暫的、有連續的間隔時間長短不一,煤壁發生震動或沖擊,頂板來壓、支架發出折裂聲。
10、煤礦的“一通三防”是什么?
答:一通指礦井通風;三防指瓦斯防治、礦塵防治、礦井火災防治。
11、采煤工作面的安全出口分別通到什么地方?
答:一個通到回風巷道,另一個通到進風巷道。
12、采煤工作面防止煤壁片幫有哪些安全技術措施?
答:(1)工作面煤壁應采直、采齊,及時打好貼幫支柱,減少頂板對煤壁的壓力;(2)采高大、煤質松軟時,除打好貼幫柱外,還應進行背幫;(3)合理進行放炮,必要時以鎬助炮,(4)要及時進行支護;(5)煤壁不得留有傘檐;(6)采用煤壁固化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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