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團生命之火在陳家山煤礦黑暗的井下熄滅了。僅僅1個多月前,河南大平煤礦同樣因為瓦斯爆炸造成148人死亡。最近一段時間,像陳家山和大平礦難這樣的特大事故已經連續發生5起。
今冬明春,全社會煤炭需求量將繼續大幅增加,這必將“刺激”煤礦企業的高產超產。如何在開采煤炭、持續供應稀缺能源的同時,保證寶貴的生命不受礦難的吞噬是我們不得不面臨的共同課題?
特大事故每周一起
權威數據顯示,我國煤礦平均每人每年產煤321噸,全員效率僅為美國的2.2%、南非的8.1%,而百萬噸死亡率則是美國的100倍、南非的30倍。從2001年到今年10月底,全國煤礦共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188起,平均7.4天一起;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別重大事故28起,平均50天一起。
鮮血催生新的規程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近日發布了新版《煤礦安全規程》,這部被稱為“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規程》自明年起施行。
新版《規程》最引人注目的是,根據近年來煤礦事故教訓而增加和修改的5條條文,如“嚴禁在采煤工作面范圍內再布置另一采煤工作面同時作業”,及“突出礦井、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高瓦斯區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前進式采煤方法!
權威人士介紹,這些修改一是為了防止不合理集中生產和避免工作場所過于集中給通風、安全帶來的隱患,二是為了防止采取前進式開采方式給瓦斯管理帶來的困難,杜絕事故隱患。
然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政法司副司長石少華指出,一些企業安全工作不落實,安全規程和規章制度形同虛設,是造成重特大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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