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從市公安交警部門獲悉,2004年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總體平穩,全市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9340起、死亡973人、傷6967人、直接經濟損失3040余萬元,較上一年相比分別下降32.98%、23.08%、13.76%和47.37%,預防道路交通事故成效居全國同類城市前列。據交警部門分析,去年道路交通事故呈現出一些突出特點,廣大交通參與者務必汲取事故教訓,進一步增強交通安全意識,自覺依法行路,共同遏止“馬路悲劇”的發生。
去年以來我市發生交通事故的突出特點主要表現在:
高速公路死亡事故增多。膠州灣、青銀、同三、濰萊等高速公路造成82人死亡,占死亡總人數的8.4%,比上一年增長90%。其中,因駕駛人主觀因素而導致的車輛尾隨事故占80%。
摩托車事故在死亡事故中占比例較大。全年摩托車發生交通事故2931起,駕乘人員死亡332人、占死亡總人數的34.1%,傷3056人、占總受傷人數的43.9%。無證駕車、超速行駛、酒后駕車、不戴安全頭盔是摩托車肇事的主要因素。
駕齡在5年以下的駕駛員易發生事故。在該駕齡段的駕駛人肇事4453起、占事故總起數的47.7%,造成489人死亡、占死亡總人數的50.3%。事故多因駕駛經驗不足,遇險情采取措施不當。
夜間發生的死亡事故上升。去年夜間交通事故死亡537人,占死亡總人數的55.2%,較上一年增長11個百分點。尤其在17至23時,重大傷亡事故較為集中。其原因多是駕駛人疲勞駕駛、超速行駛、酒后開車等交通違法行為。
側面碰撞發生事故多。因車輛側面碰撞發生事故高達4640起,有426人死亡,分別占事故總起數的49.7%、死亡總人數的43.8%。主要是駕駛人路口爭道搶行造成。
國道、省道交通事故仍較為突出。我市國道、省道發生交通事故3170起,死亡566人。有些駕駛員忽視了此類道路上車輛成分復雜的實際情況,超速行駛、不按規定讓行是誘發交通事故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