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1904年美國賓夕法尼鋼鐵公司2200職工中竟有1600人在事故中受到傷害。面對工人生命受到嚴重威脅,企業主態度消極,“事故頻發傾向論”集中在反映了企業主的錯誤觀念。第一個單因素理論(認為有的工人性格特征是事故頻繁發生的惟一因素)應運而生。這一理論的代表人物是英國的格林伍德(M.Newbold)。
單因素事故致因理論
1919年格林伍德和1926年紐伯爾德(M.Newboid),認為事故在人群中并非隨機地分布,某些人比其他人更易發生事故,因此,就用某種方法將有事故傾向的工人與其他人區別開來。這種理論的缺點是過分夸大了人的性格特點在事故中的作用,而且依此作為解雇工人的依據。
1939年法默(Farmer)和查姆勃(Chamber)提出:一個有事故傾向的人具有較高的事故率,而與工作任務、生活環境和經歷等無關,意為一切事故責任均歸咎于個人性格。1951年,阿布撕和克利克的研究指出,個別人的事故率具有明顯的不穩定性,對具有事故傾向的個性類型的量度界限難于測定,廣泛地批評使這一單因素(具有事故傾向的素質論)理論被排出事故致因理論的地位。1971年邵合賽克爾僅主張將這一觀點提供給工種考選的參考,他只著意于多發事故,而絲毫無意涉及人的個性參數。
第二個單因素理論被稱為心理動力理論,它來源于佛儒德(Fulyd)的個性動力理論,認為受傷害工人的刺激心是事故的原因。這種理論也是荒謬的,它也無法證實某個特定的動機會引起某個特定的事故。這里所以提示這個觀點,是因為它與事故傾向論者相反,不認為個別人的品德缺陷是固有的和穩定的,而認為無意識的動機是可以改變的?梢詫⒋死碚撏普摓,一個人可能屬于具有事故傾向組,通過教育或培訓可以降低其事故率,而不必從工作中將他們排出。
1957年科爾(Kear)做出了社會——環境兩因素模型,這是把個人和工作環境兩因素認作是導致事故傾向的“目標——靈活性——機警理論”。即一個人自己設置的一個可達到的合理目標,并具有選擇、判斷、決定等靈活性,而工作中機警會避免事故。它的基本觀點是,一個有益的工作環境能增進安全。
科爾認為:工人來自社會和環境的壓力會分散注意力而導致事故。這些“壓力”包括:工作變更、換了領班、婚姻、死亡、生育、分離、疾病、噪聲、照明不良、高溫和過冷以及時間緊迫、上司催促等等?茽柤葲]有說明每一個因素與事故發生有何種關系,也沒有給“機警”下一個定義,這種理論只不過能對事故原因增進理解而已。
海因里希(Heinrich)的多米諾骨牌模型是闡明了傷害五因素的事件鏈。傷亡事故五因素的多米諾模型的主要用途在于事故調查過程中可用此查明因果關系,也可用于加強安全管理。
多米諾骨牌事故模型
可以應用多米諾骨牌原理來闡述一種可防止的傷亡事故的發生,系一連串事件在一定順序下發生的結果。按因果順序,傷亡事故的五因素:社會環境和管理欠缺(設A1)促成人為的過失(設A2),人為的過失又造成了不安全動作或機械、物質危害(設A3);后者促成了意外事件(設A4)(包括未遂事故)和由此產生的人身傷亡的事件(設A5)。五因素連鎖反應構成了事放(設A0)。(見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