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自治區安監局對一些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申請材料進行現場核實時,發現部分評價報告居然存在多處虛假情況。8月14日,廣西自治區安監局對兩家安全評價機構進行了通報,責成其對已承接的項目“回頭看”,并“叫停”了他們的新業務。
安全評價報告多處失實
廣西自治區安監局有關人員告訴記者,在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前,該局組織核查組,對浦北縣家順花炮廠安全生產許可申請材料進行了現場核實。核查發現,該廠委托的安全評價單位、長沙礦山研究院提供的評價報告存在多處虛假情況。報告中說該廠已在每個危險操作門口設置了防人體靜電鐵管,但事實上,有20個危險工庫房門口均未設置防人體靜電鐵管。該廠11號半成品倉北面與1KV高壓線路的軸線距離僅17米,安全距離不足;部分工庫房設置的防護屏障低于屋檐的高度。而這些問題在報告中均未載明。該院在對其他煙花爆竹企業進行安全評價時,也不同程度存在評價內容漏項或與實際情況不符的錯誤。
無獨有偶,百色市中林安全評價有限公司提供的評價報告中,也存在多處與實際不符的問題。如在評價玉林市玉州區大塘聯友煙花爆竹廠時,報告中說有5個A項、4個B項為合格,但現場審核認定為不合格,其中2個A項和4個B項純屬虛假。
兩機構新業務被“叫停”
為此,廣西自治區安監局責成百色市中林安全評價有限公司立即進行為期兩個月的內部整頓。長沙礦山研究院和中林公司對已承接的煙花爆竹及其他評價項目,逐一進行“回頭看”,發現與實際情況不符,或與法律法規和標準不符的,立即修正報告或對項目進行重新評價。
對提供虛假報告的有關責任人員,根據其行為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另外,暫時停止兩機構承接安全評價新業務。待長沙礦山研究院執行完前兩項決定、中林公司整頓完畢,并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安全評價業務。最后,還依照《安全生產法》和《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對兩機構作出行政處罰。
將抬高準入“門檻”
為整頓廣西安全評價服務市場,確保安全評價活動客觀公正進行,廣西將抬高外來安全評價機構入桂“門檻”,加強自身安全評價隊伍建設。
據介紹,任何非在桂注冊的安全評價機構,要求入桂從業的,要經自治區安監局檢查確認符合條件,并出具監督檢查確認書后,方可在廣西承接項目。外省評價機構與企業簽訂合同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報送自治區及項目所在地安監部門備案,接受監督。其在桂承接項目,經營和評價人員必須是該機構的在冊職工。任何以聯營、設立分支機構或“就地取材”隨意在當地聘用臨時人員從事評價活動的,不予認可。此外,禁止安監部門為企業指定安全評價機構,凡存在此類違法行為的地方,必須堅決糾正;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當地安監部門主要領導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