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司陸續接到社會上關于“北京市教育考試指導中心舉辦2007年安全評價知識與能力考試”有關問題的咨詢,經組織專家對該項考試的命題、閱卷、考務組織等項工作進行了綜合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經研究,現將有關問題通告如下:
凡參加該項考試成績合格者,可按照《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安全評價人員登記管理規則》規定的條件、程序和要求,持考試成績單到安全評價管理咨詢中心辦理安全評價人員資格證書、資格登記等相關手續。
特此通告。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規劃科技司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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