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下達2008年安全培訓班計劃的通知
安監總廳培訓〔2008〕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海洋石油作業安全辦公室各分部,各中央企業: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黨組《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煤礦安全監察人員學習培訓的指導意見》(安監總黨〔2007〕15號)和2008年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適應新形勢下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進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和安全培訓工作力度,加強安全監管監察隊伍建設,經研究,2008年組織舉辦安全生產專題研究班等4類培訓班。現就培訓班計劃安排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產專題研究班
1.市(地)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專題研究班。根據中組部干部抽調培訓計劃,舉辦2期(總第十、十一期),每期招收學員80名,學制14天,時間分別為5月、9月,地點北京。培訓對象為市(地)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副專員)和部分省級安全監管部門負責人。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培訓司(以下簡稱人事司)組織指導,安全監管總局培訓中心(以下簡稱培訓中心)承辦。
2.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負責人研究班。舉辦1期,招收學員80名,學制一周,時間為6月,地點待定。培訓對象為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負責人。
人事司組織指導,華北科技學院承辦。
二、執法資格培訓班
1.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執法資格培訓班。舉辦2期(總第二十二、二十三期),每期招收學員80名,學制21天,時間分別為4月、10月,地點大連、昆明。培訓對象為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及應急指揮中心、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和海洋石油作業安全辦公室各分部未經安全生產執法資格培訓的人員。
人事司組織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2.煤礦安全監察人員執法資格培訓班。舉辦2期(總第十七、十八期),每期招收學員80名,學制21天,時間分別為5月、9月,地點北京。培訓對象為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未經安全生產執法資格培訓的人員。
人事司組織指導,華北科技學院承辦。
3.援藏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執法資格培訓班。舉辦1期,招收學員80名,學制14天,時間為7月,地點拉薩。培訓對象為西藏自治區各級安全監管部門未經安全生產執法資格培訓的人員。
人事司組織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三、安全資格培訓班
1.中央企業安全資格培訓班。舉辦1期,學制一周,時間為7月,地點北京。培訓對象為未取得安全資格證書的中央企業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以及未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生產經營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人事司組織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2.中央企業安全資格復訓班。舉辦1期,學制5天,時間為10月,地點北京。培訓對象為安全資格證書到期的中央企業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以及未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生產經營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人事司組織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四、專題業務培訓班
1.黨委書記培訓班。舉辦1期,招收學員80名,學制5天,時間為11月,地點待定。培訓對象為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直屬機關黨委(總支、支部)書記、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機關黨委書記。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直屬機關黨委業務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2.紀檢干部培訓班。舉辦1期,招收學員40名,學制4天,時間為5月,地點北京。培訓對象為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專職紀檢干部。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直屬機關黨委業務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3.行政執法實務培訓班。舉辦4期,每期招收學員80名,學制4天,時間4-11月,地點待定。培訓對象為有關省(區、市)和市(地)、縣(市)安全監管部門直接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人員。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策法規司業務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4.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專題業務培訓班。舉辦2期,學制一周,時間為5月、6月,地點待定。培訓對象為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及應急指揮中心、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和部分中央企業相關人員。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一司業務指導,中國安全生產協會承辦。
5.尾礦庫專題業務培訓班。舉辦1期,學制一周,時間為9月,地點待定。培訓對象為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及應急指揮中心、省級安全監管部門相關人員。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一司業務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6.冶金安全標準化及安全技術專題業務培訓班。舉辦2期,學制一周,時間為7、8月,地點待定。培訓對象為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及應急指揮中心、省級和重點市(地)安全監管部門相關人員。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一司業務指導,中國安全生產協會承辦。
7.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和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培訓班。舉辦1期,學制一周,時間為6月,地點待定。培訓對象為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及應急指揮中心、省級和重點市(地)安全監管部門以及部分中央企業相關人員。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危化司業務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8.煙花爆竹專題業務培訓班。舉辦1期,學制一周,時間為5月,地點長沙。培訓對象為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及應急指揮中心、省級和重點市(地)、縣(市)安全監管部門相關人員。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危化司業務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9.檔案管理專題業務培訓班。舉辦1期,學制一周,時間為7月,地點北京。培訓對象為省級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檔案管理相關人員。
檔案館業務指導,培訓中心承辦。
10.煤礦專題業務培訓班。舉辦6期,每期招收學員80人,學制14天,時間為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地點北京。培訓對象為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相關人員。
人事司、國家煤礦安監局行管司組織指導,華北科技學院承辦。
五、有關要求
1.納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008年安全培訓班計劃的班次,培訓費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承擔,有關培訓班具體事宜另行通知。請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有關司局和承辦單位精心設計培訓課程,認真組織教學,確保培訓質量和效果。
2.除上述培訓班次外,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機關各司局不再另行組織培訓班,各在京直屬單位不得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名義舉辦任何培訓班。
3.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培訓計劃,嚴格培訓管理,規范培訓市場。在認真組織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培訓計劃,積極選送人員參加相關培訓的同時,要加強對轄區內各級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和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縣(市)、鄉(鎮)負責人等進行重點培訓。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