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規定(試行)》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監總局3號令)等有關法律法規關于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管人員每年再培訓的有關規定,日前,青島開發區連續舉辦三期2007年度主要負責人和安管人員再培訓班,來自全區各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管人員300余人參加了再培訓。
此次培訓采取動員輔導、業務知識學習和考試的方式進行,開設了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目標任務;安全生產新法規宣傳教育;安全生產管理方式方法、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重大危險源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監管實務等課程。通過培訓,全體學員進一步明確了自身工作職責,加深了對安全生產的基本法律法規的了解,熟練掌握了各類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提高了全區各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管人員的法律法規意識、業務水平和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