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以來,全國連發多起煤礦礦難,致數十人遇難。而就在日前,國務院常務會議中,溫總理強調企業領導要輪流現場帶班、煤礦和非煤礦山實行礦領導帶班并與工人同時下井、升井的要求獲得廣泛支持。如今礦難發生,帶班制度是否落實引起關注。目前據媒體報道,陜西韓城小南溝煤礦遇難人員中有一位“機電礦長”。
7月16日,遼寧省大連新港30萬噸級外籍油輪卸油引發輸油管道爆炸事故,調查顯示,此次事故或與油泵操作有關。事后人們發現,這起事故無意中對當地應急能力進行了一次檢驗。結果表明,當地安監體制、安監力量和安監裝備需要加強。據了解,事發現場的十個罐體分屬于國家儲備油庫、中石油等不同公司,而這些罐體的應急功能建設也都“各自為政”,沒有一個協同配合的統一應急預案。在撲救過程中,水、電供應還曾出現問題。大連市安監局副局長孫本強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這次火災事故,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這個地區在應急體制和消防裝備上存在的薄弱與不足,需要今后想辦法逐步解決!卑蠢碚f,應急預案已是企業管理規定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當事故真正來臨,應急預案卻成了擺設,又如何能夠“應急”?
7月19日17時許,黑龍江哈爾濱五常市盛勛興園建筑工地4號樓工程施工中,發生塔吊吊裝建筑材料墜落事故,2名工人死亡。據調查,事故為違規作業引發的安全事故。經現場勘察,事故初步認定為彩鋼安裝負責人違規操作,擅自使用棕繩捆綁C型鋼檁條,強令塔吊司機吊運,在吊裝過程中索扣脫落,導致兩名工人重傷死亡。同時,調查結果顯示,涉案企業現場管理混亂,存有嚴重的“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問題。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事實上,為了確保安全生產,降低事故風險,很多企業都制定了嚴格的操作規程和完善的應急預案。但是,再完善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如果無法付諸實施,也是一紙空文。煤礦事故頻發,大連新港的火災事故,哈爾濱吊車事故,都存在著把法律法規當“糊墻紙”的現象。針對這種現象,有關部門和責任人既要深入調查研究違規操作無法杜絕的原因,也要摸清規定為何無法落實的根源,或修改,或完善,讓好政策、好措施真正擺脫“糊墻紙”的命運。
上一篇:不怕現場有問題 就怕眼里沒問題
下一篇:安全管理還是多一些人情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