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84次崗檢活動正在如火如荼地開展中。各單位修改、完善、制訂了諸多安全法規和安全制度,也不斷地在強化安全管理措施,但仍然避免不了人身傷亡等重大事故的時有發生。然而,當我們追根究底去分析事故的根源時,不難發現,其實有不少事故是被安全“面具”所迷惑。
有這么一起事故,某單位用吊車吊裝大型設備時,職工在地面指揮吊車,他深知作業時要佩戴還安全帽,也懂得吊臂下面嚴禁站人。但不幸的是仍然發生了,吊車的纜繩突然斷開,職工由于躲閃不及被砸中,致使當場死亡。
從這起事故不難看出,僅僅是做好自我保護進行預防是遠遠不夠的,還要對工作進行危險評估。假如職工不是因為安全帽擋住視線,而是用眼睛余光進行觀察,假如不是精力渙散,而是頭腦清醒、動作麻利,假如不是站在吊臂附近,而是遠離吊裝區域等,也許事故就不會發生。當然,這并不是說當事人戴安全帽有什么過錯,而是他在從事危險性作業時,缺乏對周圍環境進行全面的安全評估。所以,我們在危險環境作業時,一定不要被安全“面具”迷惑,一定要全方位安全評估,做到“我要安全”。此外,我們還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還要給“迷糊人”提醒,努力做到“三不傷害”,只有這樣,我們身邊的安全事故才會大大減少,也才能真正實現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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