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小齊對最近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一起違章行為感到不解,且對單位安監員的舉動頗有微詞。原來,小齊在工作中一時疏忽,違章跨越正在運轉的設備,而當時安監員就站在小齊的對面,本可以預判他有違章行為并提前預警,卻不動聲色,眼睜睜地看著他違章不及時制止,待其違章行為完成后,才告知他違章,并上報安全管理部門進行了考核。
時下,有的單位為了查找和糾正部分職工中存在的違章行為以及習慣性不安全作業方式,而給安監人員下達了抓違章的指標考核任務,目的是讓職工汲取教訓,規范操作行為,減少或消除違章現象的發生,實現安全生產。但這樣的做法卻沒有收到預期的效果,且還與安全管理中提前預知預警的要求背道而馳。
在實際工作中,有的安監員迫于指標的壓力,在安全管理中不是大張旗鼓地抓工作,而是躲在生產現場不起眼的角落暗地里抓違章,等違章行為發生了才現身;有的明知職工有違章的傾向和苗頭,違章行為將要發生,卻不提前制止而是等著抓“現行”;還有的安監員因抓不到違章,完成不了指標而產生了壓力,不得不“挖空心思”故意找茬抓違章。這樣的安全工作方法實際上是在縱容違章的發生,根本沒有起到提前預防和預知預警的作用,有可能使違章行為轉化成安全事故,而造成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使職工產生了消極抵觸情緒。由此可見,給安監員抓違章定指標下任務,無異于舍本逐末,以罰代管,最終適得其反。
要消除和治理違章行為,不是靠給安監員定指標下任務,而是要深入基層和一線查隱患、促整改,對作業現場的人、機、環境等因素進行全面科學的危險辨識和安全評價,對將要發生的違章行為和不安全因素提前采取措施,把安全事故遏制在萌芽狀態,實現本質化安全;根據生產現場實際,制定科學的管理制度、措施以及各項檢查考評辦法,使現場管理達到科學化、規范化、標準化。
同時,堅持經常性地和職工交心、談心,常敲警鐘,手把手地幫教,給職工傳經送寶,使“安全第一”的思想真正入腦入心,促使職工規范操作,這才是減少和消除違章行為,確保職工生命與健康以及企業長治久安的根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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