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地跌死馬,淺水淹死人。”近期發生的幾起事故再次印證了這句俗諺:上海一幢在建13層樓房轟然倒塌,1名工人躲避不及當場砸死;湖南郴州火車站兩列客車側面沖突,死亡3人。仔細分析上述2起事故,它們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一個簡單到不能再簡單的低級常識性錯誤被忽略后,發生了不該發生的慘劇。
按照建筑施工要求,在建建筑物產生的堆土必須及時清理,這不但是安全要求,更是一個常識性問題,上海在建樓房北側堆土卻在6天內高達10米,產生了3000噸左右的側向力,南側正在開挖4.6米深的地下車庫基坑,兩側壓力差超過了樁基的抗側能力,最終破壞樁基,引起樓房整體倒覆。而據廣鐵集團副總經理孫景在向國家安監總局相關負責人匯報時說,“6·29湖南郴州火車站鐵路事故”是由于K9017客車在停車時制動失效,擠壞道叉,從而與K9063次客車發生側面沖突的。即便如此,也暴露出客車平時的檢查維護存在問題,有安全隱患,相關人員難辭其咎。
越危險的地方,理應安全生產風險越高,可是很多的安全事故卻是在被認為“危險系數”相對較低,有的甚至是一些人們認為常識性的東西,應該被所有操作者熟知并在操作中自覺遵守的規范的環節中發生,這不得不說是一種悲哀。上述2起事故告訴我們,在安全生產中,不允許存在任何的盲區,沒有可以忽略的盲點,既要在“深水”危險區域高度警惕,同樣不能讓人在“淺水中淹死”。
這不禁讓筆者想起了曾經發生在筆者身邊的一起安全事故:一位職工在已經干完工作任務后,沒有確認周圍安全環境,在趴下身子揀手套的瞬間,被突然下滑的斗子砸傷頭部致死。事故再次表明,在安全生產過程中,面對環境差、困難多、任務重的時候,職工們往往都十分重視安全生產,處處嚴格遵守安全技術規程,小心謹慎,結果很少出現事故。可是,當遇有較為輕松,或危險因素不大的工作任務時,往往麻痹大意,疏于自律,放松了警惕,事故找上門來。
事故防范貴在未雨綢繆,對事故的防范必須超前控制,提前排查和治理,如果等到事故發生后,造成了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再談“補牢”,悔之晚矣。在安全生產中,不管危險因素的大小,必須一抓到底,絕對不能抓大放小,越是水淺的地方,越要小心謹慎,越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才能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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