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些單位每月都會將一些單位安全事故整理成文,在所屬車間、班組進行通報。目的就是教育職工接受、吸取教訓,舉一反三,防止大家在工作中發生類似的事故,確保事故不再重演。但有些職工存在旁觀心態,對事故的成因、造成危害漠不關心,對事故的經過、細節,誰受處罰了、罰了多少款、涉及到多少人和有哪些人被免職了饒有興致,甚至把這些事故津津樂道地當成“故事”來聽、來傳。
“事故”與“故事”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概念。它們最大的差別莫過于事故關系生命、關系國家和集體的財產安全,而故事僅僅是人們茶余飯后的談資而已。
筆者認為,出現把“事故”當“故事”的原因一方面是安全管理教育方式方法欠佳,有些單位把傳達事故通報當成了完成上級布置的一項工作任務,不注重從事故中總結提煉教訓,存在“以講話貫徹講話,以文件轉發文件,以檢查代替日常管理”的問題;另一方面是少數職工僥幸心理作怪,不把事故當回事,甚至還存在著“兩幸”心理,即:為本人違章作業未出事感到僥幸,為身邊他人違章受查處而自己未被查糾感到慶幸,而這種心理的存在,對單位安全就意味著不幸。
為防止類似現象的發生,無論是一個單位還是一個職工,都要善于總結經驗教訓,從中吸取營養,改進工作。“智者以別人的事故引以為戒,愚者以自己的事故教育他人”,要引導職工做“智者”,把別人的事故當“警鐘”、當“鏡子”,別人“吃塹”,我們“長智”,從別人事故中查找自身不足,防微杜漸,防患于未然,才有可能談得上吸取別人的事故教訓,就有可能使自己少發生一件同類事故。因此,首先采取各種措施,讓人們熟知各類安全規章,是防范事故發生的一個有力保證;通過各種途徑,讓廣大職工全面了解一件件、活生生的事故案例,更不失為提高職工事故防御能力的有效途徑。其次要善于總結經驗教訓。事故的發生絕非偶然,在看似偶然的背后存在必然的規律。尊重客觀規律,遵守安全規程,就能有效防止事故的發生,反之,就必然遭受挫折和失敗。還要善于吸取自己的教訓,吸取別人的教訓,吸取歷史的教訓,從已發生的事故中吸取教訓,從別人的事故中舉一反三,讓事故教訓變成財富,讓安全“警鐘長鳴”。第三,各級管理人員要力戒好人主義思想,嚴字當頭,大膽管理,落實考核,下大力氣解決好作業標準不落實、現場作業不規范的問題,確保安全生產有序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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