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公司系統將《國網安全事故快報》發至各基層單位、農村供電所,要求組織全員認真學習。各基層單位、農村供電所分別組織全體員工及時學習“4.12”安全事故,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從事故原因及暴露問題中吸取教訓,排查各自崗位在施工中存在的不足和尚存的安全隱患。痛心的安全事故,原因是作業過程中監護人監護不到位,而發生的事故。筆者認為,監護不能流于形式,擺擺花架子,一定要嚴格到位。
在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常常圖省事或者搶進度,忽視了安全,突出表現在有些施工人員安全意識薄弱,該落實的安全措施不能按要求落實,作業時安全帽等勞保防護用品佩戴不規范,高處作業時不系安全帶,高處拋物現象屢禁不止,作業手續不齊全,等等。而現場監護人員恰恰是一道安全屏障。監護人員通過檢查現場作業環境、作業工器具、施工人員資質和勞動保護狀況等,消除現場安全隱患;而在施工過程中的嚴格監護,又避免了不安全行為的發生。但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單位和職工并沒有重視監護工作,甚至把監護當做一種可有可無的工作。有的單位經常派一些責任心不強、安全技能水平不高的人去監護,并且對監護過程不檢查、不考核;有的職工在監護過程中看報紙、玩手機、聊天,很隨意,甚至對違章行為置若罔聞,使得監護流于形式,這就使得安全事故很容易發生。
要想提高監護質量,首先是企業要重視,要積極采取措施,提高監護人的監護水平和責任心。要嚴格履行好安全職責;要做到眼勤、口勤、腿勤,做好現場安全檢查和監督管理,及時糾正制止違章行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這樣才能有效控制好現場施工安全,把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監護也才能起到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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