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準備
(1)工具:斧子、錘、扳手、鉗子、螺絲刀、鐵鍬等;
(2)備品配件:法蘭盤、卡蘭、快速接頭、槍嘴等。
2. 開水槍前必須按以下要求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否則不準開動水槍。
(1)護槍抬棚是否合乎質量要求,槍后支護是否完好,頂幫是否背實;
(2)水槍安設是否平穩、牢固;
(3)水槍部件是否齊全、裝配牢固,轉動是否靈活,槍嘴有無損壞;
(4)溜煤槽的安設是否正確牢固,溜槽是否有變形損壞,溜煤道是否堵塞;
(5)高壓管路的閥門、卡蘭、插銷等有無松動;
(6)信號是否齊全、靈敏可靠、聲音清晰,電話距水槍是否不大于15 米;
(7)順槽是否有雜物影響行人和安全;
(8)瓦斯、風量、溫度是否符合規定。
3. 水槍司機操作順序如下:
(1)工作面及溜煤道各工種各就崗位,水槍司機發出開槍信號,通知水泵房給水,打開各閥門;
(2)管路來水后,先沖洗溜槽數分鐘,等槍口壓力正常時,再正式操作;
(3)首先沿開幫角的底板部位拉槽,拉槽長度要根據煤層軟硬、頂板好壞、傾角大小等條件選定。沖采方法可采用開式、閉式或混合式;
(4)開槽時應側身操作,防止反射煤水傷人,沿底板拉槽,以“小口大肚”方式沖采透上部老塘為止,沖采的傾角以70°左右為宜;
(5)擴槽及沖采頂煤時要注意老塘及頂板情況,當頂煤及幫煤落滿老塘時,應把槍壓在下幫流煤處,均勻把煤沖出;
(6)采垛只剩護頂煤墻、三角殘垛及上三角殘垛時(體積由作業規程規定),應停水和關閉水門,迅速后撤水槍一定距離后,重新穩固水槍,再開水槍沖采三角煤垛和煤
墻,再沖采上三角煤垛和頂煤;
(7)沖采完畢后,停水、卡槍、撤管子、溜槽等;
(8)在新水槍位置,按規定重新安設好水槍。
4. 開水槍時,嚴禁任何人到水槍前活動。停水槍后,必須將水槍口朝向下幫底板。
5. 隨時清理水槍前的塊煤、舊料、雜物,保持下幫溜煤口暢通。清理水槍前雜物時,要用長把工具,嚴禁將手、頭伸進老塘。
6. 水槍后人員要積極協助水槍手認真處理水槍前堆積物,隨時觀察工作面安全情況,負責破碎塊煤,回收舊料,把好溜煤口,保證煤流暢通,并在司機的指揮下發出停
泵信號和開關閘門工作。
7. 發現窩水現象,應立即通知停泵,并將人員撤到安全地點,嚴禁人員順水外跑,應迅速躲在上幫,緊抱棚腿,臉背水,躲開水頭。
8. 聽到停泵信號,水槍壓力降低,應立即關閉閘門,問清情況。
9. 把回收的舊料、雜物運到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10. 清點工具,會同班長、驗收員驗收。
11. 在現場向接班人員交清安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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