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機前的準備
(1)檢查支護情況,注意采煤機周圍有無障礙,雜物及人員。觀察煤層的變化情況,以及頂底板的起伏、工作面輸送機運行及挪移情況;
(2)設備檢查。檢查控制手把、按鈕與安全設施是否靈敏,準確,可靠。各部潤滑是否符合要求,聯接件是否齊全,緊固;截齒是否齊全、鋒利;電纜、水管固定是否可
靠;供水壓力,流量是否符合要求。工作面信號系統是否正常。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好;
(3)每班開始工作前,應脫開滾筒和牽引鏈輪,在停止供水的情況下,空運轉約10~15min,使油溫升至40℃左右以后,再正常開機。空運轉及正常開機時,注意觀察
滾筒及各部狀況,傾聽運轉聲音,觀察液壓系統和冷卻噴霧系統的壓力是否正常,有無滲漏,霧化是否良好;
(4)各項檢查工作結束后,方可發出預警信號,準備開機。
2.運行操作
(1)檢查工作結束后,發出信號通知運輸系統由外向里按順序逐臺起動輸送機。
(2)待工作面輸送機起動后,方可按下列順序起動采煤機:
①合上電動機隔離開關;
②點動起動按鈕,待電動機即將停止轉動時,合上截割部離合器;
③供給冷卻噴霧水;
④發出采煤機起動預警信號,并注意機器周圍有無人員及障礙物;
⑤按起動按鈕,觀察滾筒轉動方向是否正確;
⑥操作調高按鈕或手柄,把擋煤板翻轉到滾筒后面再把滾筒調至所需高度。
(3)牽引速度要由小到大逐漸增加,不許猛增。要根據頂底板及煤層構造情況隨時調整采煤機的牽引速度;
(4)頂底板不好時要采取措施,不許強行截割,也不準甩下不管。對硫化鐵、夾矸、斷層空巷等要提前處理好;
(5)隨時注意采煤機各部的溫度、壓力、聲音和運行情況,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停機檢查并處理好,否則不許繼續開機;
(6)大塊煤、矸石及其他物料不準拉人采煤機底托架內;
(7)電纜、水管不得受拉、受擠壓,不許拖在電纜槽或電纜車外;
(8)不許在電動機開動的情況下,操縱滾筒離合器;
(9)運轉過程中,注意觀察冷卻噴霧水的壓力、流量及霧化情況是否符合要求。無水不得開機割煤;
(10)不允許頻繁起動電動機(處理故障時除外);
(11)停機時,堅持先停牽引后停電動機。無異常情況,不允許在運行中直接用停電動機的方式停機,更不準用緊急停機手柄(或按鈕)直接停機。
3.停機操作
停機分正常停機和緊急停機兩種情況。具體操作要求如下:
正常停機的操作原則是先停牽引,后停電動機。具體操作順序如下:
(1)將牽引調速手把打到零位(或將開關閥手把打回零位,電動機恒功率開關回零位),停止牽引;
(2)待截割滾筒內余煤排凈后,用停止按鈕停電動機;
(3)把離合器及其操作手把打回零位,關閉進水截止閥;
(4)操作人員離機或長時間停機時,要將兩個截割滾筒放到底板上,斷開離合器,把滾筒置于“分”位,并斷開隔離開關,關閉進水總截止閥。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可操作急停開關或停止按鈕:
(1)當采煤機負荷過大,電動機被蹩住(悶車)時;
(2)采煤機附近片幫冒頂,危及安全時;
(3)出現人身事故或重大事故時;
(4)采煤機本身發生異常,如內部發生異響、電纜拖曳裝置出槽卡住,采煤機掉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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