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煤粉制備系統是一個帶有潛在的“爆炸”、“起火燃燒”等危險的系統,一旦出現這種情況,如果處置不當就會造成很嚴重的后果,因此需要大家引起高度的重視,嚴格按照以下操作規程進行。
1、煤磨出口(入袋收塵)溫度在正常氣溫下控制為55℃,在冬季正常氣溫下控制為60℃,在雨、雪等原煤較濕煤磨產量較低的情況下可以控制在70℃。
2、磨機出口溫度不能長時間突破報警溫度,如果在自動控制無法及時恢復到設定溫度時應用手動恢復,更不能在高溫下進行操作(曾出現過在高于100℃下操作的情況),溫度過高是很危險的,即使不會馬上著火,也會在很長的時間內留下隱患。
3、煤粉倉一旦出現溫度呈連續上升的趨勢時(例如煤粉倉在2~3分鐘的時間內某一點的溫度由60℃連續上升到150℃甚至是200℃時)操作員應迅速停磨并做出如下指示:
A:安排巡檢工到現場釋放至煤粉倉系列CO2滅火氣體
B:安排巡檢工對煤粉倉倉壁進行敲擊
C:操作員在降低煤粉倉在庫量的同時,觀察溫度的變化情況,在溫度沒有恢復到正常值時不能啟動煤磨。
4、袋收塵一旦出現溫度呈連續上升的趨勢時(例如袋收塵在2~3分鐘的時間內某一點的溫度由60℃連續上升到100℃甚至是120℃時。注:袋收塵布袋最高使用溫度為120℃,瞬間破壞溫度為150℃)操作員應迅速停磨并做出如下指示:安排巡檢工到現場釋放至袋收塵系列CO2滅火氣體
5、煤磨出口溫度一旦出現迅速上升的趨勢時,經自動和手動調節不能降低溫度(此時煤磨內的煤粉已經著火)操作員應迅速通知巡檢工將去煤磨方向的CO2氣體釋放滅火。
6、當判斷煤粉倉或袋收塵著火的可能性很大時,值班主任和操作員應避免可能引起新鮮空氣進入煤粉倉和袋收塵的指示(例如:試圖打開煤粉倉的人孔門進行觀察或者要求電氣人員拔出溫度計點檢等,這些活動都有可能加速煤粉的燃燒。
7、出現以上情況時大家要行動迅速并保持冷靜。
參考《煤磨系統CO2滅火氣體操作規程》
煤磨系統CO2滅火氣體安全操作規程
設置于煤磨廠房西南角的CO2滅火系統是撲滅煤粉制備系統明火和潛在火源的有效設備,設備保養維護工應按本規程對該系統進行點檢保養,巡檢工在接到值班主任或操作員釋放CO2滅火的指令以后,應按本規程的規定迅速進行。
一、CO2滅火系統的維護保養:
1、CO2滅火氣瓶在釋放完畢后,設備保養維護工應迅速將空瓶斜下,將備用瓶按上,并將瓶口固定鐵絲環拆除,使新更換上的氣瓶處于隨時可以釋放的狀態。
2、釋放完畢的空瓶卸下后,生產科應立即聯系業務部關系人員灌裝CO2氣體,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更換完畢。
3、生產科應對CO2氣體的填充和釋放的時間以及數量等進行記錄,存放時間超過半年的氣瓶應進行檢驗(檢驗可以使用稱重法),當氣體凈重量減少量超過50%時應重新更換氣體。
4、生產科應每周對CO2滅火系統點檢一次,除N2自動控制以外(暫時無法使用)應保證其它各部分能迅速正常地使用(例如:氣瓶軟管連接緊固,固定鐵絲環已拆除,通向煤粉倉的管路閥門為常開,通向袋收塵的管路閥為常閉等)。
二、CO2滅火系統氣體的釋放:
1、巡檢工在接到操作員或值班主任釋放CO2的指令后應立即趕到氣瓶現場,同時應與中控操作員聯絡向何處釋放(煤粉倉?袋收塵?還是煤磨?)以及溫度上升情況,值班主任應在現場指揮,根據溫度上升速度以及溫度情況決定是逐個釋放、多個釋放還是成排釋放。
2、巡檢工到達釋放現場后,在確定了釋放方向和釋放方式后參照示意圖按以下步驟釋放:
A:向煤磨內釋放:將第四排氣瓶釋放,管路上沒有管路閥,直接釋放即可。
B:向煤粉倉內釋放:將管路閥①打開,將管路閥②關閉(注:正常情況下,管路閥①處于常開狀態,管路閥②處于常閉狀態)可以釋放第一、二、
三排中的任何一排的氣體。
C:向袋收塵內釋放:將管路閥②打開,將管路閥①關閉,可以釋放第一、二、三排中的任何一排的氣體。
三、注意事項:
CO2氣體滅火氣瓶房內的設施和閥門位置等由設備維護保養人員負責,巡檢工在正常點檢中發現問題后向值班主任匯報并記錄,根據值班主任的指示進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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