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嚴格遵守《進入作業現場安全通則》和《裝卸機械司機一般安全守則》。
第二條 作業前在確認二層篦子或翻轉范圍內無人作業后,進行空運轉試車,確認設備、儀表、信號、限位、聯鎖是否正常。
第三條 翻車時要做到:
1、確認二層篦子或翻轉范圍內無人作業。
2、確認車型,禁翻異型車。
3、進車前轉子平臺及推車器應在零位,止檔器良好可靠。
4、推車器回位后,方可發出進車信號。
5、待打鐵楔人員取出鐵楔,離開轉子平臺并得到允許翻車的指令后方可翻車作業。
6、翻車機回零位后方可推車。推車器僅限推空車,推車器損壞時不準作業。
7、監視設備、車輛運行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停機,報告值班長。漏斗或箅子堵煤時,要中止作業。
第四條 打鐵楔時:
1、上轉子平臺取、放鐵楔前必須將安全開關置于“關”的位置。
2、按規定位置撒好沙子、放好鐵楔。不準用木棒、鐵塊等打車眼。不準在鐵楔正前方停留,防止鐵楔迸出傷人。
3、監視車輛定位情況,當車輛未完全進入或沖出翻車機時,要切斷電源,禁止翻卸。
4、監視翻車機平臺有無雜物,是否影響車輛安全,防止車輛脫軌。
第五條 正鉤時:
1、要站在鉤頭一側。空車向前行走時不準正鉤。
2、鉤銷提鏈脫斷時,不準隨車邊走邊提鉤銷。
3、制止非作業人員在機房出口處通行。
4、鉤頭有故障時必須中斷翻車后處理。不準讓非本崗位人員進行正鉤作業。
第六條 作業完畢后及進重車排空車時,翻車機要回零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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