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熟悉掌握各種設備操作程序,并嚴格按程序操作。
第二條 作業時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嚴禁穿拖鞋走出化驗室。
第三條 作業前,認真檢查各種化驗儀器、設備線路、電源,確認無 誤后方可進行化驗操作。
第四條 設備運行過程中,嚴禁用手觸摸儀器、設備外殼。取送煤樣時 ,戴好防護手套,并使用規定的工具。嚴禁用手直接伸入高溫設備內。
第五條 配制化學藥劑,要正確使用各種容器和工具。準確識別藥品,精確計量,輕拿輕放并做好記錄和交接。
第六條 使用量熱儀時,當氧彈正在點火時嚴禁將頭部伸到彈筒上方。測量工作結束時,量熱儀中的氧彈必須取出、放氣,沖洗干凈后放置于臺面固定位置,測硫儀中的電解液必須放出存到另外瓶中。
第七條 作業結束后,關閉總電源開關和設備電源開關,關閉氧氣瓶閥門。
第八條 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清理時,不準帶電操作。設備發生故障,要及時關閉電源,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第九條 各類化學藥品要專人保管,分類存放。
第十條 氧氣瓶的放置要遠離熱源,避免日光暴曬。鋼瓶閥門及管線連接處嚴禁與油脂接觸。氧彈要定期送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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