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井前應對所用的儀表進行檢查,并符合要求:
1.1 風表開關,回零裝置和指針靈活可靠,外殼及各部位螺絲無松動,風表校正曲線對號。
1.2 秒表的開關和指針靈活。
1.3 根據測量風速的大小,選用合適的風表。
2.測風時,應先將風表記數器指針回零或記下始讀數,待風表葉輪轉動30秒左右后,再同時啟動風表記數器和秒表進行測定,測定結束時同時關閉風表開、停應與秒表開、停一致。
3.根據測得的表速在風表校正曲線上查得對應的真風速。
4.在每個測風斷面測風應至少測3次,取其平均值。
5.測風時風表不能距人體及巷道頂,幫,底太近,一般應保持200mm以上的距離。
6.在傾斜巷道內測風時,要注意使風表與風流方向始終保持垂直。
7.在遇列車和人通過或風門開啟等情況時,要等待一定時間,待風流穩定后再進行測風。
8.及時記錄和換算測定結果,發現問題應重新測定。
9.測風時要同時測定瓦斯和二氧化碳,溫度等,所測結果應及時填入測風牌板。原始數據應立即記入測風日志。
10.風表葉片不得和其它物體接觸,倒轉或用嘴吹,風表用后應放入盒內,不得交給非測風人員管理。
11.應按規定的測風制度進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