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崗位簡述 1.1 進行氣焊作業的特種工。 1.2 常見氣焊操作手工氣割操作、特種氣焊操作、氣體火焰加熱矯正、氣體火焰加熱成形等職業技能。 2 一般規定 2.1 操作人員須持焊工證或專業培訓。 2.2 操作人員必須熟悉焊機的基本性能及技術要求。 2.3 操作人員必須不斷努力學習,總結交流經驗,求的本身素質的不斷提高。 2.4 操作人員必須忠于職守,認真負責,熟悉掌握本設備的操作維護及保養。 2.5 對供風、供水系統的管路焊接必須及時有效。 2.6 配合區部做好各項臨時焊接作業工作。 2.7 設有焊接作業時,配合鉗工工作。 2.8 焊接作業結束后,必須清理工作場地,清除火災隱患。 3 設備技術參數 3.1 氧氣與乙炔放置距離應大于5米。 3.2 氧氣與乙炔離動火點應大于10米。 3.3 氧氣瓶最大氣壓為15MPa,使用最后剩余壓力不小于0.1MPa。 3.4 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境溫度不得超過40℃。 3.5 乙炔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0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1.5~2.0m3/h瓶。 3.6 正常使用時減壓器指示的放氣壓力不得超過0.15MPa,放氣流量不得超過0.05m3/h。L。如需較大流量時,應采用多只乙炔瓶匯流供氣。 3.7 乙炔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壓力。 4 開車前準備 4.1 工作前應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4.2 氣焊工作前應對乙炔瓶、氧氣瓶、膠管、割嘴、減壓閥等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務必安全可靠。 5 運行中操作 5.1 焊接工作時,先檢查四周環境是否允許燒焊,高空作業要系好安全帶,工作點要牢固,焊接工具等物要放好,防止掉下傷人;下邊做好防護安全措施,專人監視,注意行人等的安全工作;大風、落雨天氣,不準露天或高空作業。 5.2 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隔離措施 5.3 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的擴散區域施焊時,應有有關部門的檢試許可證。 5.4 乙炔瓶必須設有防止回氣夾裝置、保險鏈,球式浮桶必須有防爆球,浮桶的壁厚應為1~1.5mm,面積不少于浮桶面積60%。 5.5 乙炔瓶的零件和管路接頭不得彩用紫銅制作;不能放置在電線在正下方,與氧氣瓶不得同放一處,與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離不得少于10m,檢驗漏氣閥用水、嚴禁用明火 5.6 氧氣瓶、氧氣表和割焊工具上嚴禁污染油脂。 5.7 氧氣瓶應有防震膠圈,旋緊安全帶,避免撞擊和劇烈震動、防止曝曬。 5.8 氧氣瓶、乙炔瓶膠管的安全裝置凍結時, 應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嚴禁區用火烤。 5.9 點火時,槍口不要對著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準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帶有乙炔和氧氣時,不準放在金屬上,以防氣體逸出、發生燃燒事故。 6 特殊情況處理 6.1 焊接密封容器時,要打開,進行排氣通風,人進入容器內工作,要加強通風設施,最少要2人一起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監視保護。 6.2 在存有毒物質的場所焊按時,要清除殘存物,經化驗合格后加強通風方可工作,工作者要戴好防毒口罩,工作場所有專人防護,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6.3 焊嘴發現火焰逆流時,應及時將所有閥門關閉,膠管發現燃燒時,應及時將燃燒段的氣路切斷,將氧氣瓶、乙炔氣瓶的閥門關閉,金屬顆粒或氧化鐵堵塞焊嘴時,必須立即關閉乙炔氣閥門,以防回火。 7 停車操作 工作完后應將所有閥門關閉,擰上安全罩,把膠管整理好,清理現場,確認現場沒有留下火種方可離開。 8 安全注意事項 8.1 禁止在易燃、易焊物體上和裝載易燃易爆的容器內外進行焊接或切割,若需要焊接,將容器內外所有殘存物清洗干凈,并經有關安全人員檢查化驗,同意后才可進行工作, 焊接工作要離開易燃、易爆物體10米以外。 8.2 禁止在可燃粉塵濃度高的環境下進行焊接或切割工作。 8.3 氣焊工在易燃易爆場所工作前要辦理動火證,由本單位安監、防火保衛部門核準,單位防火負責人審批后,按有關規定動火,并按批準動火期間動火。動火證過期無效。 8.4 乙炔瓶、氧氣瓶、膠管嚴禁與油類、油脂和明火接觸。 8.5 氣焊裝置及附屬品要輕開、輕放、輕裝避免碰擊。乙炔瓶要直立放置,不允許水平放置使用。 8.6 氧氣瓶、乙炔瓶嚴禁撞擊暴曬,瓶內氣體不要用完,要剩下一定的氣體,電焊機、氧氣瓶,乙炔氣瓶要分開放,距離應不少于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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