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時間:2001年11月9日20:30
事故地點:1304膠順
事故單位:濟三煤礦普掘二區
事故類別:放炮事故
傷者:馮相彬,男,現年25年,掘砌工,工齡2年;宋延昌,男,現年25年,掘砌工,工齡2年。
事故經過:當天工區值班區長張代禮在中班班前會安排的生產任務是:迎頭起底、打幫部錨桿掛網。班前會特別強調了1304膠順在爆破過程中,嚴格執行好“一炮三檢、三保險”及“三連鎖”制度,出現瞎炮時必須按規程處理,當班處理不完的必須在現場詳細交接班。中班下井接班后,在迎頭起底,18時左右起底工作完成。跟班隊長張宜華安排放炮員張書山去迎頭檢查,張書山查后中班起底的地方沒有瞎炮,用耙裝機將起底的矸石倒出迎頭后,副工長李強安排人員將風鉆、風水繩拉到迎頭,在距迎頭4.1米范圍內打錨桿。馮宋二人在右幫打下部錨桿眼,馮點眼宋打鉆。約20:30左右,當打到距迎頭4.1米距底板0.9米的第11根錨桿眼時,剛剛打進150mm深,就將一瞎炮打響,造成馮相彬面部上、下顎軟組織受傷,宋雙眼下眼皮處被矸石崩傷。
事故原因:
1、馮、宋打眼前,未認真查看殘眼是否有瞎炮,打眼打響瞎炮,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跟班隊長張宜華、副工長李強、放炮員張書山檢查不仔細,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8號夜班出現瞎炮未詳細檢查、認真交接,埋下事故隱患。8號早班處理瞎炮,處理結果沒有跟蹤落實是否處理完,處理過程中是否留有瞎炮埋下隱患,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4、區隊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不力,對原出現的瞎炮處理沒有重點管理和起底、打錨桿時沒有重點要求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一個原因。
5、礦分管領導及業務部門在火藥放炮管理上管不嚴、查不細,存在明顯漏洞。
防范措施:
1、采取針對性措施,將火藥放炮管理存在的問題解決好(出現瞎炮原因、瞎炮處理的檢驗)。
2、制定火藥放炮方面的管理文件,并抓好落實。
3、針對現場實際從嚴從細加強管理,尤其對各類隱患有跟班人員及驗收員跟蹤檢查驗收與落實。
4、針對新職工較多,加強安全技術培訓,保證措施的內容在現場得到落實和嚴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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