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2月27日10時20分,山西省沁水縣永安煤礦井下南三平巷十七號上山工作面發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當場死亡6人,重傷1人,輕傷20人,直接經濟損失約I萬元左右。
一、基本攢況
永安煤礦位于沁水縣加豐鎮,距縣城約50公里,是一個年產原煤12萬噸的縣營煤礦,有職工近300人,采3#煤層,屆高沼氣礦井。
1981年12月27日,該礦采煤二隊的75名工人,于早8時入坑,分別在第十六、十七、十九號上山巷和其他下山巷生產。其中,第十九號上山巷的局扇因在26B第二班閘刀電源線脫落,沒有運轉送風。當班瓦斯檢查員入坑后,首先對十九號上巷進行了校查,發現瓦斯超限,便通知該巷的副業隊停止生產,并派人去叫電修理局扇,10時20分,修好刀閘。瓦斯檢查員在沒有檢查風機開關附近20米以內瓦斯濃度的情況下,直接合閘啟動風機,致使風機刀閘產生火花,引起瓦斯燃燒,接著燃燒的瓦斯順著回風巷,穿過古空,在第十七號巷發生爆炸,當場死亡6人,重傷1人,輕傷20人。
三、事故原因
1.通風不良造成瓦斯積聚。該礦是由原來的小窯改造
的,迎風巷勺回風巷之間老空甚多,封閉質量又差,漏風現象嚴重,事故當日又在南平巷的十六、十七、十九號巷同時安排工人作業,造成十九號巷基本處于無風狀態,形成瓦斯積聚。在十七號巷發生了大面積冒頂后又沒有及時處理,造成十七號巷的瓦斯也大量積聚。另外該礦井下仍然使用大量的非防爆設備,加之瓦斯員、‘電工違章操作引燃瓦斯。這是造成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管理混亂。該礦隨著生產的發展,各萬面條件都發生丁變化,但執行的還勘97s年的老制度,以致形成工作職責不清,無章可循,違反《煤礦安全規程》的現象經常發生,如曾先后三次把電焊機調入坑下電焊。另外,對通風、瓦斯管理更為混亂,井下的八、九個工作面互相不協調,到處漏風。瓦斯檢查不登記、不匯報,空班漏檢時有發生等等,是這次事故發生的一個重大原因。
2.技術力量薄弱,職工素質低,也是造成事故發生的——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