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溫州市環保局日前出臺了《溫州市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旨在鼓勵公眾積極參與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據了解,溫州市環保局將對下列環境違法行為的舉報進行獎勵: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違法排放工業污染物污染水環境的;擅自拆除、閑置污染處理設施,污染物直排環境,企業私設暗管偷排工業廢水、弄虛作假欺騙環境監督部門的;新建、改建、擴建重污染工業項目未依法實施環境影響評價或未依法實施環保“三同時”而投入生產或使用的等。
舉報人可通過來電、來函、來訪、網絡4種途徑進行舉報,溫州市環保局根據舉報情況,經調查核實,將給予500元~5000元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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