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訊(記者趙源)昨天,記者從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傷職工及工亡人員供養親屬的工傷保險長期待遇進行調整。
為保障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傷職工及工亡人員供養親屬的基本生活,根據《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3年第140號)的規定,經市政府批準,決定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傷職工及工亡人員供養親屬的工傷保險長期待遇進行調整。
本次調整的范圍為2003年12月31日前享受傷殘津貼待遇的一至四級工傷職工(不包括退休的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及2003年12月31日前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傷殘80元,二級傷殘75元,三級傷殘70元,四級傷殘65元;增加后的傷殘津貼低于700元的,調整到700元。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調整,每人每月增加60元,增加后的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低于530元的,調整到530元;其他供養親屬低于400元的,調整到400元;孤寡老人或孤兒低于660元的,調整到660元。
就業助理員解決就業難
信報訊(記者趙源)昨天,記者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一項全新的“就業助理”服務已在本市5個區啟動試點。該服務有望今年在全市推廣。
這項服務意味著,本市的失業人員將能享受到從再就業到社會保險“一條龍”的助理服務。它將重點解決就業困難人員、失業人員以及其他求職者在尋找工作過程中的實際困難。(來源:北京娛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