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31日電據河南報業網報道,日前,曾造成嚴重后果、影響惡劣的安彩信益工程“5.12”案,在河南安陽市文峰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開庭審理,檢方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提起公訴,請求對7名涉案被告人依法判處。
2004年5月12日上午9時許,安陽安彩信益二期工程工地發生井架倒塌事故,造成21人死亡、11人受傷的重大人員傷亡。慘案發生后,河南省、安陽市兩級檢察機關會同相關部門成立聯合調查組,調查案件真相,劉領順、鄧順彬郭良享、董志安、馬青、孫棟梁、程國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案審查批捕起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2003年12月1日,省建七公司中標承建安彩集團信益二期1#A、B、C土建工程(三個煙囪工程),2004年4月該工程項目經理、被告人馬青將三個煙囪工程讓被告人劉領順帶領的滑模隊承建。2004年5月12日,被告人鄧順彬組織滑模隊在拆卸1#C煙囪滑升模板外井架時,發生井架倒塌事故,造成21人死亡、11人受傷(其中重傷3人,輕傷5人,輕微傷3人)的嚴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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